晨雾逐渐蒸发,金城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与长安相比,这里不过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到处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顶和木制小屋。而长安规整犹如棋盘,恢弘的宫城宛如天神所居住,街道都铺有夯制如铁的黄土。而这里的道路到处都是各种粪便,一不小心就会踩到,一想到这里,伍小乙就放慢了脚步。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几头骨瘦如柴的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什么时候我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伍小乙问自己,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我这是被放逐了,永远也没法离开这个鬼地方?我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穿行于这臭气熏天的街道,渡过短暂的一生。
伍小乙一边暗自抱怨,一边试图擦去罩袍上的污泥,突然感觉到背后有动静,他本能的按住腰间的刀柄,然后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身后。
“你比约定的时间来的晚了!”
一个身穿带兜帽罩袍的男人出现了。
“路上我遇到一个女人往街道泼马桶,我差点被泼中,所以我走慢了!”
“这可不是迟到的理由,每天都有女人往街上泼马桶!”那男人嘟囔道,他从怀中摸出一个信封:“这是你要的东西,我的金币呢?”
“少不了你的!”伍小乙从怀中摸出一枚金币,用指关节翻滚它,金币翻动,黄金在晨曦中闪烁,仿佛为伍小乙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
兜帽男咽了口唾沫,他伸出右手,试图从伍小乙手里拿走金币,却抓了个空,怒道:“什么意思?你想耍赖吗?”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伍小乙笑道。
“好吧!”兜帽男将信封丢给伍小乙,再次向金币伸出手,这次他成功了,它在手掌中感觉暖暖的,他模仿别人,放到嘴边咬了咬—他见过别人这样做,不过说实话,他并不晓得金子是什么味道,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是个内行人。
“金子的味道怎么样?”伍小乙一边检查钥匙,一边笑道:“甜还是咸?”
“关你屁事!”兜帽男骂了一声,将金币放入怀中,转身向后走去,脚步很快,伍小乙没有追赶,只是用悲悯的目光看着对方的背心,很快,兜帽男的脚变得发软,上半身开始摇晃,就好像脚下不是抹了油,终于他倒在地上,双手抓住喉咙,发出意义不明的呻吟声,伍小乙走到兜帽男的面前,很快对方就断了气。
“金子比刀子更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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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伍小乙回到住处的时候,众人正准备吃早餐,院子里满是豆粥和蒸饼的香气。伍小乙在院子里的长桌旁坐下,把信封丢给粥桶旁的汉子:“东西弄回来了,给我一大碗豆粥,稠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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