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空军,不在海军。”周渝生补充了一句。
显然,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空军与海军联合研制战斗机,不是什么怪事。在此之前,FBC-1、J-10与J-11项目都有海航参与。只是在这些项目中,海航只是要求具备更加突出的对海打击能力,没有对基本性能指标提出额外要求。原因很简单,这三种战斗机都属于岸基航空兵,不用为部署在航母上做出改动。
在J-15项目上,空军与海军就分道扬镳了。
当时,空军也在谋求获得一种超越FBC-1C的多用途战斗机,海航提出联合开发,即以J-15为基础,开发一种能够满足空军要求的战斗机。只是J-15针对舰载使用,对机体结构组做了大范围改动,并且强调了制空作战能力,而空军已经有J-20项目,完全没有必要开发一种制空战斗机。
海军没能赶上J-20项目,就只能在J-11与J-10上下功夫。
显然,现在的情况也不例外。
虽然空军在J-20项目取得重大成果之后,提出了中型多用途战斗机计划,即开发一种性能与F-35A相当,用来取代J-10的战斗机,并且向海航发出了邀请,希望共同分担开发经费。最初的时候,海航非常积极,因为J-15面临问世即落后的尴尬处境,海军急需一种新式舰载战斗机。但是项目启动后不久,海航就退出了。原因正如前面提到的,双方对战斗机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不一。空军需要的是一种多用途战斗机,重点强调打击能力。海军需要的也是一种多用途战斗机,却重点强调制空作战能力。加上舰载战斗机的结构特殊性,空军与海航的要求难以重合。
问题是,海航还有别的选择吗?
如果中国海军有十艘航母,肯定会自立门户,因为十艘航母,至少需要十支舰载航空兵部队,战斗机的采购量在六百架以上。即便只有半数是多用途战斗机,三百架的采购规模也足以分摊高额的研制经费。
短期内,中国海军别说拥有十艘航母,能有三艘就很不错了。
仅采购百来架左右,花巨资单独开发一种多用途战斗机,显然很不划算。
在这个问题上,海军几乎没有转圜余地。只要空军坚持己见,海军就得屈就,充当空军的绿叶。
想明白这个问题,牧浩洋知道,成都之行肯定不会很愉快。
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地方不在成飞,而是在总参谋部。
作为企业,成飞肯定乐意与海军做生意。只要海军出得起钱,别说在空军的多用途战斗机上发展舰载战斗机,就算是全新研制也没什么问题。只是海军出不起钱,就得跟空军协商解决。
至于通过外销分摊研制经费,更加不大可能。
在需要购买中国战斗机的国家中,没有一个拥有航母。那些拥有航母的国家,也不会采购中国战斗机。
这件事必须处理好,海军才能花小钱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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