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汉中是一座拥有六十多万居民的大城,,是大蜀的门户之地,大蜀要想进入司隶必要先经过汉中,而汉中距离长安也不过一千多里,两则群山峻岭,只有一条管道可通向外面,自古就是险要之地。
数年前刘彻被封汉中王,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镇守要地看住大蜀,不过刘彻也是枭雄人物,来到汉中首先就和刘备打好了关系,又纳刘备的女儿为王妃,双方结下联盟,发誓同进同退,刘彻没了后顾之忧,这些年不断招兵买马,就是准备到了时机挺近长安杀了梁冀成为周王,只要他成为天下共主,就有资本和其他诸侯一争高下了,至于说太子刘荣,他根本就没有将他放在眼中,手中无兵,就是太子也不过是空有其名罢了。
刘彻今年二十五岁,身体健壮如牛,可以举起两担重物,自从他到了汉中,每日更是操练兵马,拥有五万精兵,其中骑兵足有两万,手下更有卫青霍去病等一干猛将,可谓是兵强马壮,加上有蜀王刘备在后面撑腰,更是雄心万丈,只等良机就发兵长安杀掉梁冀坐上那周王之位。
此时,刘彻坐在椅子上皱着眉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真想不到,我那位十一弟竟然短短时间内就飞快崛起,消灭了梁冀三万大军不说,还受封天水亲王,如此实力……不知他有什么想法………!”
当初刘越天赶跑刘渊,刘彻虽然知道,但也没把他放在眼中,可现在不同了,一个软弱的小兔子一下子就变成了一只老虎,第一次亮出爪牙就震惊天下,在刘彻看来,已经对自己造成了威胁,他不能不重视起来了。
“主公,您是不是在想那天水亲王的事情?”
一位手下凑到近前问道。
“东方朔,你说得没错,我这位十一弟今天不过………应该只有十七岁吧,小小年纪就让世人震动,我当兄长的自然为他高兴呀!”
刘彻说道。
“那是那是,主公的兄弟也必定是位豪杰,小人也为主公高兴,而且这位殿下这一段时间可是风光无限,弄出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什么精美绝伦的琉璃,能让人纤毫毕现的宝镜,这些宝物都给天水赚取了不少银两,另外我还听说天水打造出一种宝刀,锋利程度竟然不亚于蜀器………真是难得呀!”
“嗯,没错,我这位十一弟当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七年前我在长安之时他只是个毛头孩子,整天偷鸡摸狗无所事事,哪里能想到今天的光景?看来当初梁冀将他发配到天水是对的,要不然一个天才怕是不会出现了。”
“主公您说得极是,当初梁冀那奸贼实在是想致他于死地,好在天水亲王福大命大才化险为夷,算起来他们之间也是深仇大恨………不过这位亲王毕竟还小,这次受封亲王恐怕让他得意忘形,这万一感谢起梁冀来,那可就不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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