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四年,九月十六。
艳阳高照,秋高气爽。
一队骑士从绿柳庄出发,经过那条直道然后前往东南面的荒林。裴越一马当先,身着劲装,腰悬单刀,束发成髻以白玉簪贯之。
刚刚过完生日的裴越实岁十五,按照大梁某地独特的风俗计算,他今年虚岁十七。与一年半前相比,他的外貌变化很大。如今他的身高非常接近成年人的标准,因为每日勤练武道的缘故,愈发显得体态矫健,双手掌心都有厚厚的老茧。
这九个多月以来他除了继续稳固与扩展蜂窝煤的生意之外,极少离开绿柳庄,一边练武读书一边改造这座庄子。庄内的建筑与道路重新规划,外围增添十余个明暗岗哨,尤其是有席先生在旁指导,隐隐有了几分军寨的味道。
主宅后面修建起一座内有乾坤的院子,从外面看去并无异常,然而高耸的院墙里面是相邻十来间造型简单却极其坚固的屋子。这些房屋墙壁均用裴越鼓捣出的三合土制成,除了极其狭小的用来通风的天窗之外,连一扇窗户都没有。
除了叶七和席先生之外,其他人没有裴越的允许不得靠近后面那套院子。
没人知道裴越想在里面做什么。
马踏秋风,转瞬即至。
众人在荒林内停下,此行除了裴越之外共十二骑,其中仅有邓载、冯毅和祁钧三个老面孔,余者皆是新人。且说年后裴越开始组建自己的亲兵,绿柳庄的庄户们无不踊跃,但凡家中有个年龄合适的小子就送到家主面前。最后经过一番甄选,裴越挑出十八名少年,与之前十八人一起组成自己的亲兵队伍。
大梁礼制,男爵可招亲兵五十人,子爵可招百人,再往上便以百数相加,即国公可以拥有亲兵五百人。这个数量看起来有些过高,但问题在于朝廷不会承担这些亲兵的嚼用,意味着必须勋贵自己花费大量的银子养着他们。
故而从立国到现在,从来没有一个勋贵招纳满额亲兵。
一方面是不愿惹人忌惮,另一方面则是养不起,而后者所占的比重更大。
饷银、马匹、兵器、被服、伙食再加上平时各种开销,一名精锐亲兵一年下来至少要上百两银子,对于绝大多数不擅商贾经营之道的勋贵来说,这是很难承受的耗费。
“少贫嘴。”叶七嗔道,然后端着一个托盘走进书房。
她今日穿着一件月蓝色的百蝶穿花云缎裙,愈发衬得身段窈窕,行走时如香风拂面。
裴越看着她手中端的盘子,心中无法自控地泛起忐忑。
叶七将托盘放在桌上,扭头望着裴越,微笑道:“我新学会的银耳莲子羹,过来尝尝。”
“又学会了?”裴越苦笑道。
若说这九个多月他最痛苦的回忆,莫过于突然对厨艺产生兴趣的叶七做出来的各种“美味佳肴”。上天很公平,他给了叶七美丽的容颜、洒脱的性格以及连席先生都赞叹不已的武道天赋,唯独没有给她一个合理的味觉。
她的厨艺师承齐大娘和桃花,走得是传统美食风格,并不会做出乱七八糟的黑暗料理,可这些美食的味道实在是一言难尽。
偏偏整个绿柳庄里,只有裴越能享受到这份口福。
“我刚刚喝了一茶壶水,要不你先放着,我晚点再吃?”裴越挪到跟前,小心翼翼地说道。
叶七没有催促,只是走过去将桌上满满的茶壶提起来掂了掂,然后似笑非笑地望着他。
裴越轻叹一声,视死如归地将那个精致的瓷碗端起来,定睛一看,银耳色泽白润,莲子颗粒饱满,汤色看起来也很正常。
难道她终于学会了?
裴越鼓起勇气用汤匙吃了一口。
叶七满怀期待地盯着他,问道:“怎么样?”
裴越眼睛一亮,没有说话,大口吃起来,用实际行动回应,很快便将分量并不多的莲子羹吃完。
“我又学会一道菜了!”叶七很难得地雀跃道。
裴越放下瓷碗,很想夸她几句,然而在忍了又忍之后,面容终于拧巴起来,吞吞吐吐地说道:“你很棒,但是下次可不可以不要做了。”
叶七皱眉道:“你不是觉得很好吃吗?”
“确实。”裴越顿了一顿,很为难地说道:“如果不考虑这个莲子很苦很苦之外,这碗银耳莲子羹确实算得上很好吃。”
“……”
叶七楞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