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前两个是他的德鲁伊系职业在达到一级和六级时,白槲的姓氏附赠的神术,每天都有一定使用次数的那种。而剩下那个在灰烬之徒等级达到六级时附赠的标示性神术才是他现在最急迫的需要的神术。
这就是巫术和神术类职业的缺点。
无论是战系还是潜行系,这些依赖**的职业者在进阶之后战力立刻就能有很大的提升。
可无论是巫师还是德鲁伊或是牧师,在阶位提升之后他们还需要自己学习关键性的神术才能形成有效战力。
而那些通过升级可以得到的,只是最普适、最具有职业代表性的能力而已。它们大多都不是职业最强的能力,而是最无法被其他职业模仿的能力。
在罗兰确定自己得到了猩红犬齿之后,他立刻展开了荒野行走,令自己具有以在平地上行动的速度在丛林中高速移动且不会发出声音的能力。
随后,他依仗着那些灰烬之徒暂时失去了自然感知能力,把写好的第二张字条放在了那个地位最高的灰烬之徒背后的树上。为了不发出声音,罗兰没有用力将它嵌进去,只是轻轻的卡在了隆起的树皮上。
至于罗兰是怎样让怎样让这些灰烬之徒失去自然感知能力的,只要联想一下他的种族就能知道结果。
妖精是盖亚的化身,一些有翼的妖精甚至属于黄金种族的顶端,比半数的巨龙都要强大。罗兰身上的妖精之血虽然只是普通妖精的血脉,但他多少得到了一些妖精的一些特性。
比如说,他的血液具有极强的麻醉能力,同时还保有了最重要的异化能力。
妖精之所以会被近乎所有的种族以友好的态度对待,除了一切生命在诞生之前就会刻下盖亚的印记,使其对要妖精有种天生的认可之外,还有一些原因就是妖精的血液。
妖精的血液甚至她们的气息在离体一段时间之后对植物和动物的生长有着极大的好处,虽然绝大多数的生命都不知道这点,可来自本能的提示就会告诉他们要和妖精多相处。只要和妖精相处了一段时间,哪怕光是和她们的气息接触植物就会疯长,比施了任何化肥都管用,而动物的体型就会开始异常的膨大——包括人类。
很显然,这个功能对人类没什么用,所以大多数的人类学者都没有发现,或者是发现了也没怎么在意。
罗兰是混血,以至于他的异化能力仅限于血液,而气息没有这种功能——不如说这样反而更好,以防自己的队友或者随从越来越大什么的……
可是,罗兰身上多少残存了一定量的自然气息。以人类的标准来说,这“一定量”的自然气息很显然比多数德鲁伊都要浓郁,任何具有自然感知能力的生命都会认为罗兰是一个德鲁伊。这也是帕尔斯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就认为他是一个德鲁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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