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栩在楼下做饭,冰箱里阿姨常备着各种菜,冰箱上面有一本食谱,虽然没学过做饭,但是凭借他开过光的大脑,他能把食谱的味道照搬下来。
他虽然工作日里不常做饭,但周末休息的时候,他把烜如送回林家老宅,他喜欢自己一个人做饭的感觉,清净、安宁,有时候能让他想通很多事情。
慕莘将自己的衣物放入林栩预留的柜子里,然后下楼,走到楼梯口就已经闻到排骨汤浓郁的香气,她悄悄贪婪地吸了一口。
林栩菜还没有做好,蒸蛋在锅里,他正在给牛腩配料。
他早就脱了西装外套,穿上了围裙,衬衫的袖口挽起来露出精壮的小臂。他的手指漂亮,修长,是一双适合弹钢琴的手。
其实拉小提琴也不错。
慕莘坐在桌前,看他有条不紊操持着厨房的事宜,忽然觉得这个背影很迷人。
要不怎么说当初自己也没有说假话呢?林栩是个大有作为的花瓶。确确实实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关键是还会赚钱,现在还会做饭,估计还有很多她没解锁的新技能,这攻击性也太强了。
不过,慕莘相信上帝是公平的,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给林栩这个看似完美的人关了一扇窗。
正在她神游天外的时候,林栩将米饭盛到她面前,她看着热气腾腾的满桌佳肴,心下竟然有点小开心,要是把林栩会做饭的消息发布出去,不知道要溺死多少小迷妹。
“你为什么会做饭?”
林栩一边解着围裙,一边向餐桌走来,说道:“跟着老爷子东奔西跑做生意,小时候水土不服得厉害,吃不惯当地的东西,就只有自己动手。”
这样啊。慕莘小时候也没少跟着老太太和段林到处跑,但是吃这一方面适应能力还是不错的。
“后来,女儿断了奶,也不得不自己动手做些小孩子喜欢的菜。”
慕莘这才想起,自己这才领证便给人当了后妈,不由地有些伤感,又厚着脸皮问他:“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像叶尔那样的吗?”
林栩静静地望着她,将碟子放在桌上,轻轻向她的方向推了推,“往后你会成为最了解她的那个人,不过现在,应该先吃饭。”
慕莘倒也不客气,一碟红烧牛腩基本上全部被她吞入腹中,林栩炒了一盘小白菜,基本是他自己吃掉。
不是慕莘偏爱食肉,是她一到晚饭时间就比较重口味,蔬菜类的东西她总吃不尽兴,吃完还觉得很饿。
慕莘有滋有味地吃完,末了还不吝口舌大赞:“林总不当厨师可惜了。”
林栩也看出她现在心情不错,比下班前他去接她领证的时候好了不知道多少倍,那会儿她刚刚从公司出来,还是女强人的气派,说话都有些剑拔弩张,动不动就火山喷发的架势,现在倒是柔和了很多。估计是这一餐饭愉悦了她。
吃得很满足,慕莘也不好意思不刷碗转身就上楼,但是林栩坐在沙发上看了三十分钟的新闻,慕莘七块碗还没有刷完,林栩看过去时,满池子都是泡沫,还节节高。
“没刷过碗?”
慕莘这会儿发现自己挺矬的。
那她从来也没说过自己是个居家的女人啊。
“我家都阿姨刷碗,阿姨不在就我爸妈刷碗。”
“那林太太是一早就打定主意要嫁一个既要负责做饭又要负责刷碗的男人了?”
他熟稔地排水、排泡沫、重新放水,然后当着慕莘的面将她刷过的碗重新再刷一遍。简直是**裸地鄙视她在厨房寸步难行的丑态。
慕莘难得被抓了把柄,加上他顺嘴就来的一声“林太太”,这会儿脸红得说不出话来。两个人饭后就在别墅附近走了两圈消食,话不多,都是慕莘问他一些树种,问他怎么会选这个地方,问他在这间别墅里住了几年,问他:“为什么不等叶小姐从悲伤中走出来?”
林栩眉头皱了皱,他总觉得这些问题不应该出现在他们的相处之中,但又觉得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确实有让她批驳的地方,只好不冷不热地回答:“她失踪三天了。”
“找啊!”
林栩瞥了她一眼,似乎怪她多管闲事,她也吃人嘴软,识趣闭嘴。华宁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一个人要是有意躲起来,找到谈何容易?
何况他真的也就是个有几个保镖的老实生意人,没有那么多关系可以动用,找起人来也没有捷径可以走。
叶尔是他心上的白月光吗?于他来说,白月光此物,欣赏起来极美,抓起来却极难,他也不知道要拿白月光此物怎么办。是与不是,又有多大关系?凡是让他惊艳过的人都要得到吗?
大概换了谁都不会觉得这是对的吧?
更何况他近来很忙,要应付林氏十四号地皮无法动工的突然变动,要处理段氏股份转让的合同,要应付慕莘和他的婚后生活,要处理妻子和女儿的关系。
他很忙,很烦。很不想谈“和叶小姐的感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