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彪闷着头连抽了几口烟,忽地抬起头来,道:“要不,我假扮成罗猎?我跟他个头上差不多,现在是冬天,体型上的差别好掩盖。”
曹滨大笑道:“除非将你放在床上盖上被,还要蒙住脸,阿彪,你已经是四十岁的人了,怎么可能扮得了罗猎那样十八岁不到的小伙子呢?”
董彪道:“老布朗死了,布兰科的下一个目标肯定是罗猎,滨哥,要么把罗猎接回堂口吧,这样才会安全些。”
曹滨放下了雪茄,舒展了一下四肢,微微一笑,道:“把罗猎接回堂口,安全倒是安全了,可布兰科不敢贸然攻击,便会不住偷袭,我今天伤一个兄弟,明天死一个弟兄,却连布兰科的身影都逮不着,这日子还能过下去吗?听我的,罗猎那边按原有计划进行,咱们调整一下策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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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尾追马戏团来到了车站,看到了比尔布朗的同时,也看到了报刊照片上的诺力。车站人太多,鲍勃实在不便动手,只能记下了诺力乘坐的这趟火车驶往的目的地是洛杉矶。之后,鲍勃一直远远地盯梢住了比尔布朗。
很显然,比尔布朗眼下仍处在毫无防范的状态中,这使得鲍勃不禁对布兰科又多了几分钦佩。布兰科放弃了跟兄弟们一起前往金山的最稳妥最安全的方案,而是带着他一人,乔装打扮成了商人模样,到了最近的一个火车站,在警察的眼皮子下登上了火车来到了金山。如此一来,比原计划整整提前了将近两天的时间。
鲍勃看到比尔布朗跟一个男人见了面,还去了咖啡馆喝咖啡,鲍勃虽然不认识那个男人,却能分辨出那男人应该是个中国人。那中国男人说完话喝完了咖啡转身离去后,比尔布朗和他的手下依旧坐在远处像是讨论着什么,对四周环境却是一点戒备之心都没有。
鲍勃认为,这是上帝赐予他的机会。于是,便装做了路人向咖啡馆那边走去。
顺着街道漫不经心地靠近了比尔布朗的时候,鲍勃突然拔出枪来,砰砰砰便射出了左轮手枪中的六颗子弹,其中四颗招呼到了比尔布朗的身上,另两颗送给了他的那位手下。趁着众人惊慌之时,鲍勃从容地收起了手枪,还对着比尔布朗的尸身行了个牛仔礼,然后消失在了一旁的巷口中。
鲍勃很镇定,逃离现场的时候几乎没有跑,只是比平时走路的速度稍微快了一些。走出了几百米之后,鲍勃又抢劫了一位身材跟他差不多的市民,那市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居然能遇到此等好事,抢劫的匪徒抢走了他的外套和裤子,却将自己的外套和裤子留给了他。换上抢劫犯的外套和裤子的时候,那名被抢劫的市民摸了下衣兜,居然在里面发现了十元美元。这可是赚大便宜了,自己的一身衣服还不如劫匪的贵,又得到了十美元的意外之财,使得那名被抢劫的市民下定决心,说什么也不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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