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李青对“万剑一”的可惜,葛雾不置可否,里人家的戏份还是很足的,可惜剧本里么,算了,不提也罢。
面对质量明显下滑的第三个剧本《诛仙》,李青只能感叹人无完人,哪怕是连出两部好剧本的葛雾也不例外。
他跟杨志远的意见差不多,仙剑还有前传可以马上立项,《诛仙》再等等,让葛雾再打磨打磨剧本,如果以后确实无法进一步优化,那只能勉为其难的拍了,口碑就不要想了,圈钱吧。
听到他这么说道,葛雾玩笑似的问道:“明年年底能等不?说不定到时候质量还真的可以。”
“行吧,随你,给你一年时间,不过还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拍戏和写歌上来,你已经有两部优质剧本打底了,不要过于压榨自己。”李青笑道,他点了跟烟,烟雾朝向另一侧吐去。
这话一出,其他人都笑了起来,李肖汉更是主动向葛雾邀歌,潮流的艺人无论是谁,演唱费都可以压倒最低,如果还能出现《last dance》、《今天》这种歌,倒贴钱也可以。
演唱费么,通俗的讲就是让别人唱自己的歌是要给钱的。有的歌属于歌保人,比如《青花瓷》、《浮夸》之类的,歌手看一眼词曲就知道唱这歌肯定会红,属于歌曲本身质量较高超过了歌手本身地位、名气能给歌带来的增益。
人保歌么,就字面意思。
在李肖汉看来,葛雾在《跨界歌王》里发布的几首歌足以配得上这个条件。
当然,歌曲版权肯定还是葛雾的。
这一点是常仁豪主动提出来,歌可以写,也允许潮流艺人用来商演,但版权必须是葛雾的。
有些话葛雾不太好说,特别是涉及金钱、版权部分的,显得有点小家子气和信不过潮流传媒,所以恶人就由常仁豪自己来当。
对此,潮流等人自然没有意见。
这下之前所有承诺的东西都已完成,哪怕《诛仙》不尽人意,辜负了李青的期待,但也差强人意,勉强能用,有完整的故事线,角色人设都还可以,期待感也行。
李青让杨志远还有潮流其他人离开,办公室里仅剩他、常、葛雾三个人。
葛雾知道接下来要谈什么也想借尿遁离开来着,结果被常仁豪和李青两人同时拦下。
“你个小股东跑什么跑。”
之前潮流的财务还有法务已经考察过锋芒影视,自然知道对方的股东结构已经发生变化,所以两人勉强能算上异口同声。
“好吧,两位老板还挺默契。”葛雾笑了笑,重新回到沙发上,说道:“天生打工仔的命,都忘了也属于资本家的一员了。”
接下来也没啥惊心动魄的唇枪舌战,整体东西都谈的差不多了,李青和常仁豪只是确定签约的时间,需要邀请哪些人。
不过么,按李青的说法,潮流传媒为了平稳股价更希望低调行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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