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陈少荣的流量,那这部电影首日票房想不高都难。
这个标题也在内娱宣传,但陈少荣在内娱的口碑就不好了,批评他崇洋媚外的人很多,为什么只在国外先上映,没在内娱先上映。
陈少荣没有回答,而是让华星买了营销号帮他回答,告诉大家因为这部电影涉及一些敏感的内容,涉及了鬼魂,还不是那种到最后是一场梦,或者是人装扮的,直白说就是内娱很难过审,没法在内娱播出。
陈少荣这也是跟阿兰学的,不接受剪辑,最多接受打个码来保障故事完整性,这样才能保住口碑,有了口碑就不缺市场。
内容一定很好,肯定值得一看。
没有任何一个平台和大v会义务的吹捧一个商品的,除非它给回报,毕竟吃这行饭的。
不可能再有什么高票房了,最多凌晨场意思下。
加上陈少荣这些日子运营的都是这部电影大概率无法在内娱上映了,上映当天陈少荣就放风出去这部影片要下架了。
这就造成当日票房直接破三亿,因为大部分人都怕再也看不到了,人潮效应。
每部国外影片都可以去参选的,入围是两码事了,你自己去递交影片参选也叫参选,有没有参选资格你也去参选了,看怎么解释。
他想直接上流浪地球这类的,但新入行没代表作,没咖位,想要市场和投资方有信心很难,除非有电影行业大佬撑腰。
不出所料,因为这个标题让日韩影院当天就人满为患,奥斯卡毕竟是目前为止全球认可度最高的电影奖项,时代周刊又是全球知名的杂志,两个一结合就自带公信力了。
那么就会有人主动想去一睹为快,一探究竟了,看看这到底好在哪里。
陈少荣这个操作确实有效,这部电影上映一周后,内娱就出现好多枪版了,口碑非常的高,海外的口碑也高。
陈少荣找营销号运营的这个标题在观众看来就是:这部电影都被时代周刊高度认可和夸赞,还能竞争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这电影肯定不是烂片了。
只要营销多,没有赚不到的钱,就看营销多少了,钱越多效果越好。
如果有盗版,一定首选盗版,尽量不花钱去看,或者等到网络平台播出。
如果送审减掉了一些东西,陈少荣情愿不赚这笔钱,这样的话他才能做到成功进入电影圈。
他还要为第二部第三部做准备,如果第一部在内娱反响平平,甚至口碑差,他第二部拍出来影响很大,只能自己掏腰包拍,资方都不敢轻易投资。
这就是陈少荣想要的结局,先被喷,被质疑,引起话题,终究会关注到这部影片。
陈少荣这次也是这么想的,所以这部电影在内娱票房高口碑好,他一点也不意外,因为在日韩已经做到了口碑好票房高了。
时代周刊如果起诉媒体胡编乱造,陈少荣就让媒体和他们扯皮,打官司拖个一年半载,最终热度过去了,赔的钱也就最多几万美刀,这个他就赔了。
这也是为什么电影那么在乎前期宣发,首映礼,预售票房,首日票房。
推广账号和粉丝多的账号,要么为了流量,要么为了利益,没有几个为爱发电的。
但还是要等,还有第三次送审,说白了,就是再让这部电影在国外播放一阵子,该看的人都看完了,基本没什么人去电影院看了。
无力赔偿前提下就是降低赔偿标准吗,最终大多就一两万,多了也就三四万美刀完事。
不过网上的网民呼声很高,加上这部电影国外上映后,枪版也出来了,第二次送审就给通过了。
敢碰瓷一些人一些事,等对方起诉打官司,一审二审再上诉,一个拖字诀,而且让营销号发布有个好处,营销号背后如果是个人,没有能力赔偿高额罚款。
所以他第二部要拍什么,还要谨慎一下,为了保险起见,他准备拍比较稳的商业片,但要有故事内容和口碑,还能展现他导演天赋,一部更比一部厉害。
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我不是药神],他决定拍这个。
一部有内容的商业片,安全性比直接拍科幻片保障性更大,因为药神这个题材和内容会让观众主动进影院,它有非常好的故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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