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则是回购数量。
如果周舟想要从华纳的手里买回自己的音像版权,那他必须将自己所录歌曲全部买回。
不能只买爆款,放弃冷门。
因为这对于华纳来说不公平。
第三个则是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
当周舟正式向华纳发出回购邀约后,华纳便会立刻计算音像版权的出售价格,其计算方式为双方签约之日起到回购之日止的所有音像版权的资方收益的两倍,且不设上限。
并且,周舟只有半年的付款时间。
打个比方,如果周舟是在五年后合约到期时离开的华纳,并在同一时点发出回购邀约,假设当时他的五张专辑给华纳带来了五千万的收益,不是利润,那么他就必须以一个亿的价格将其买回,如果他在一百八十天内付不出钱,那这些音像版权便将归华纳永久保留。
因为周舟只有一次回购机会。
失去了,就没了。
同理,如果五张专辑给华纳带来了一个亿的收益,那回购价格就是两亿。
而除了这些条款外,华纳还在合同里多给自己加了四个权力。
第一个,那便是优先续约权。
如果周舟的合同到期了,且周舟没有单干的意思,依旧想要和唱片公司合作,那么在其他唱片公司报完价后,华纳有权以同等的价格优先续约,周舟无法拒绝。
但如果周舟选择自立门户,只和各大唱片公司进行发行合作,那么这一条款便会失效。
因为华纳最大的诉求,那便是堵上周舟跳槽的路。
第二个,则是邀约歌曲的版权确认。
如果周舟在制作专辑时向他人邀歌,并且动用了华纳方面的渠道,那么所邀歌曲的词曲版权将归华纳所有,周舟只保留演唱权,当然,如果分家了,演唱权也就没了。
不过,周舟也可以自掏腰包,将其买走。
但价格就是华纳说的算了。
同理,邀来歌曲的音像版权也归华纳,这个部分周舟若想购买,则随专辑一同计算。
计算方式参照合同前文。
而如果周舟给别人写歌,那这部份就得分开计算了,如果向周舟邀歌的歌手乃是华纳的艺人,那么歌曲的词曲版权便归周舟,但如果向周舟邀歌的歌手是其他公司的外人……
那周舟就得自己和他们谈了。
华纳不会帮助周舟代理这方面的业务。
毕竟,周舟没有交出版权。
第三个,则是最低服务期。
周舟必须在华纳待满五年才能获得录音版权的回购权,如果提前解约,合同里约定的回购条款将自动失效,当然了,若是华纳一方主动提出解约,那回购条款则依旧有效。
第四个,是有关演唱会等其他工作的补充协议。
当周舟发了两张专辑二十首歌后,华纳一方便会根据周舟的影响力来判断周舟是否需要召开演唱会或者进行其他的跨行工作,届时,华纳有权要求周舟和他们签订与之有关的补充协议或新的代理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工作上的经纪约。
这方面的内容没有强制要求,但合理的工作周舟是不能拒绝的。
就比如说,一个月一场,一年十二场的演唱会。
还比如说,如果届时周舟无法在岛内开演唱会,那么华纳若是找到了其他的方式让他在岛内捞金,并为周舟争取到了合理的出场费,那么周舟就必须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