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窗外的银灰虎斑猫,路易斯久久出神。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刚刚在带英度过十一个穿越春秋的他即将升入高中。
作为一个穿越者,比别人聪明一点跳個级也很正常吧?更何况,上辈子他可是在高考大省卷到985的存在。
这辈子在学校里他也卷的很,整座学校都知道有这么一位叫做路易斯的大神,不仅以十一岁的年纪读完初中,并且成为了所有学生心中的梦魇。每一个老师都在拿路易斯和其他不成器的同学作对比,同学们每天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你们连蒙巴顿先生的一半都比不过”。
是的,他姓蒙巴顿,上届作文比赛优胜者,参赛作品是《我的元帅爷爷》。
老伦敦正米字旗,根正苗壮到不能再壮了属于是。
小路易斯的母亲是华夏人,正所谓儿子随妈,他的长相偏向东方多一些;再加上家族基因里的高颜值,路易斯颜值少说也有两个小李子。
小小年级就背负了不该承受的帅气,真的好累的说。
今天格外有些闷热,心情烦闷的他正拄着脸看着窗外的虎斑猫发呆。桌上零散地摆着几封画着小心心的信件,不用问,是他班上的女同学们写的信。
作为一名绅士中的绅士,路易斯哪怕年龄不大,却也不会对女孩子失礼。用温和又不失礼貌的口吻一一回信后,他拿着笔在桌子上左右划动,脑子里还在想着昨天新朋友传来的电子邮件。
“扑棱棱……”振翅的声音传来,路易斯循声望去,正好看到一只猫头鹰从敞开的窗户外飞进来。
他家里这城堡比较野,总能有些野味儿自己送上门来。就像前天的小松鼠,还有昨天晚上抢……整他薯条的海鸥一样。
真不知道山里哪来的海鸥。
误闯民宅的小松鼠被放掉,但抢了小爵爷的海鸥就没那么好运了,被关在笼子里示众一晚才刑满释放——刚放走就趁路易斯不注意梅开二度,又一次打劫了他的炸鱼薯条。
说到这里,路易斯不得不提一下,其实英国菜抛除一些黑暗料理,也不算难吃,至少每天下饭还是可以的。无论是自家的法国厨子做的茄汁鹰嘴豆,还是炸鱼薯条这种司空见惯的食物,都还算可以。说起英国人不善烹饪,大抵是英国菜上不得台面,还总蹦出来一些让人难以入眼的黑暗料理罢。
——那么,你猜猜他为什么要雇法国厨子?
猫头鹰落在路易斯的桌子上,和他大眼瞪小眼,颇有相看两不厌的感觉。
“小家伙,你是迷路了吗?”路易斯伸出手想挑猫头鹰的下巴,可惜这肥鸡完全找不到哪里是下颌,他的手僵了半天,最终还是轻轻挑挑猫头鹰的喙以示友好。
也不是鸡肥,主要是这身羽毛太厚,看起来过于痴肥。
猫头鹰歪着头,似乎表示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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