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达乾点头承认,他有意把自己的行为说得低劣一些:“有一百块钱奖金呢。我就是为了钱!”
金云菲气得白了他一眼:“我上次不是和你说过了吗?钱不是万能的,我们要活得有理想,要有所作为!肖达乾,我们现在才十几岁,要为了将来打好基础!你现在为了一百块钱就拔苗助长,将来到了一中跟不上班后悔都来不及。”
肖达乾没认为自己是拔苗助长,不过他也知道自己说不过金云菲,可是男孩属于那种犟种性格,一旦认定的事情就非要走下去:“我不会跟不上班吧,我也是考进去的,那些初三毕业生未必比我强!”
金云菲深吸一口气,她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是未必比你强,但人家读过初三课程,能和高中衔接起来,你有那么一年的短板,到了博平一中肯定跟不上班,那个时候灰溜溜再回到沟子镇联中就没意思了。”
肖达乾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看地面,地上有一只蚂蚁很悠闲地走着路,它丝毫想不到有人在看自己,从前肖达乾有戕害生灵的坏习惯,尤其家里为数不多的干粮上容易出现这小东西,虽然不影响吃但很让人恶心,他气愤不已就用弟弟肖承包一起热水浇过蚂蚁窝,可不止怎地,今天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上,看着这个从从容容的小生命居然有点兔死狐悲的感触,弱小有时候是无可选择自己道路的,可未必不可以活得轻松一点,既然不知道前方有什么,那这种淡定的爬行也是一种生活态度。
金云菲看他不说话,就有点生气了:“我说的话你听见没有?肖达乾,你别要那一百块钱,初二你考了年级第二也有奖金的。差不了多少。这样做是鼠目寸光!”
肖达乾抬起了头,他说话没了商量的余地:“我去一中!”
金云菲满脸通红,调转自行车车头就往集市外走去,嘴里恶狠狠说道:“朽木!”
肖达乾笑了,笑容里有点得意,但更多的是自嘲:你不经历我的生活,是不明白什么叫感同身受的!金美人家里有固定的工资和福利分房,可以买好看的衣服,也不用每天想着怎么挣钱还债,真是叫人羡慕,如果自己是她,完全可以很潇洒的生活。肖达乾的同桌孟大明是吃国粮的人,他只需要拿到初中毕业证就能等着招工,然后找个同样吃国粮的媳妇儿,也不用盖房子,孟大明一直说他是班里为数不多可以有资格娶金云菲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身份一致,而农村孩子是毫无希望的。
肖卫东去了一趟聊城市,那里商场里卖的自行车比博平县要便宜五块钱,为了五块钱他不在乎多跑三十公里的路,而且去之前特意让康云梅给他把钱缝在内裤里,大城市有扒手,这样安全。肖达乾的奖学金还没拿到,要等到沟子镇联中正式开学才能发,所以这些钱里有一些是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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