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习惯了这种藐视,肖达乾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初二上学期,班级里没有人注视到他的存在,现在也只是换了教室和同学而已,这种默默无闻的境遇曾经让他有种宿命的厌倦,但是他根本无力冲破那种习惯的力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要追赶一种看似不可能克服的差距:县城的孩子从幼儿园就开始接触正规教育,而他根本没上过什么幼儿园,其实就连小学都是混过来的,说到底他现在的努力只不过是还账罢了,一点一滴把自己脚下的大坑填平。这么一想肖达乾就有点阿Q般的满足了。精神胜利法经常被人嘲笑嘲讽,可在底层人的心里它却是一味良药。
博平一中除了学习,还有丰富的课余活动,比如说秋季运动会、歌咏比赛、篮球对抗赛等等,肖达乾这才发现自己什么也不会,不但是学习差,而且几乎一无所长,秋季运动会上体育委员贺风林恶作剧般给他报了一个万米长跑比赛,全校一共六个人参加,要在全校师生的注视下,围绕着操场跑道跑三十三圈,肖达乾并不知道厉害,他本以为这只需要毅力就可以坚持下来,只是正式比赛时在第二十五圈后他就虚脱的倒在了地上,被同学们拖死狗般抬回了教室,王爱梅甚至给他做了心脏复苏术才让他清醒过来,这更让肖达乾成为了班里不自量力的笑柄。
天冷下来了,整个校园被寒意肆虐,很多农村来的学生都在墙上拥挤取暖,教室里更是冷得如冰窟一般,肖达乾从小就有冻手冻脚的毛病,从前在家里都是小姨康云梅用茄子根煮水给他烫脚治疗冻疮,可现在学校大通铺就没有了这样的条件,疼或者钻心的痒就只能自己忍着,有时候实在痒的难受,他就用课桌桌子角压一下脚上的痒处,手上的冻疮处就含在嘴里,于是有调皮的同学就开玩笑说他肯定馋肉了。
学校的伙食也不好,馒头都发出黄色或者绿色的光芒,也不知道掺了什么,免费的粥里都出现过老鼠,食堂大师傅态度更是飞扬跋扈,但这些肖达乾都不在乎,他觉得能吃饱就行,他现在就是让自己全力以赴,看看到底能不能提高名次,只有考试成绩才是学生身份的唯一权威证明了。他对标的女孩郭锦华和他情况应该差不多,他留意到郭锦华几乎每天早中晚都要吃药,是紫红色中药丸子,不知道这个女孩患有什么病,而且她也长了冻疮,冻疮部位不但是手脚,脸上也有,郭同学脸上都被冻开了口子,可是这不影响她每晚都要坚持比别人多学一个小时。
肖达乾有时候都有点忍受不住这份看不到终点的努力,这才是高一上学期,还有漫长的三年,而且听说高三才是最后冲刺阶段,自己现在就这样苦,什么时候苦到头?只是当他抬头看到郭锦华课桌上那枚蜡烛,他就继续默默低头努力,人家一个弱小女生能做到的,你有什么资格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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