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队长,这一次所有的明军斥候同时看了过来。
“大人,您的意思是……”
“就是你想的那样,我一个人突袭那个临时营地。如果我成功了,他们必定从那两条道逃走。到时候你们以逸待劳伏击那些溃兵。你们是军中斥候,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别告诉我连几个溃兵都打不过。”
“……陆爷,我们不是这个意思。这一路跟着你杀的鞑子,比我们见过的都多。说实话,我们不是见不得血的那种怂货。
但是陆爷,实话实话,我们能走到这里,探明道路上。还探到了鞑子的营寨。就这些,回去已经是大功一件了。真的没必要再这么要命了。
弟兄们知道你武功盖世。但是那是三十个鞑子精锐啊。就是三十头猪,也没那么好杀啊。
我们几个兄弟在这里用命担保,回去一定如实禀报上官,陆爷您的功劳。怎么着也能让您谋个出身。我们几个以后都打算跟你了。咱们今天就到这吧!”
队长说的堪称其余所有明军斥候的真实内心。
陆霄环视这些明军士兵。
“你们真的以为,这样回去能够得到应有的功劳。能做斥候的,都是军中老卒,你们自己想想。这份功劳真的那么好拿吗?”
陆霄知道这个时代的士兵,不是后世我党的人民子弟兵。
拿为国为民,保家卫国这种理由,是很难说动他们的。这年头,当兵的多是军户,或者穷苦人家的孩子。大字不识几个,这些大道理他们根本理解不了。
当兵就是为了吃口饭,再往高处说,是为了升官发财。这些民族大义打动不了他们,唯有看得见的利益才行。
眼见众人不说话,陆霄知道起了效果。
“想要坐实这份功劳,我们就必须带回去一样无可挑剔的证据。一个活着的鞑子军官。现在不远处,就有一个绝好的机会。
看看那些鞑子,长枪,弯刀,弓箭一应俱全。如此精锐,领军者必定是实权的武官。
杀几个鞑子算不上多大的功劳,把那家伙活着带回去,信不信杜总兵会亲自封赏你们。
还有我之前说了不用你们出手。我一个人冲阵,如果我失败了,你们立即撤退。我成功了,功劳自然就到手了。我们时间不多了,不管你们干不干,我都会上的,做决定吧。”
陆霄说着,将三把长刀用草绳捆了,绑在腰上。然后,又挂了三张手弩,一副弓箭。然后上马直接冲向了那个临时的营地。
在他走后,几个明军士兵面面相觑。然后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队长。
队长也是一脸的蛋疼,脸色一再变换,最终脸上厉色一闪。
“妈的!!大不了人死鸟朝天,富贵险中求,干了!你们几个,去左路,其余的人跟我去右路。记得,如果看到猎户撑不住了,自己跑,跑一个是一个。如果感觉有希望,就尽一份力。
弟兄们,下半辈子吃糠咽菜,还是吃香的喝辣的。就看这一波了!”
另一边,那群鞑子士兵正在折磨着两个活下来的明军。他们其实似乎并不在意所谓的情报。只是在折磨两个明军取乐而已。这也是两个俘虏活着的原因。
远远的,陆霄就开始用鞑子语大声求救。
如此大张旗鼓,反而让那些鞑子放松了警惕。甚至连忙迎上来,救助自己的同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