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时间内把盐卖了,迅速积累创业资金,关乎伏湶以后造反大业的未来。
妥善处置好死去弟兄的后事,借此收买人心,能彻底稳定贩私盐组织的内部。
这两者是伏湶召集一众私盐贩子们训话的主要内容之一,而随着这两者的成功完成,伏湶便又开始向完成其它目标,而努力了。
“与楚州巡检司一战,咱们损失了不少弟兄。而接下来咱们要去推销卖盐的话,也是十分凶险的。因此,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以免被官兵查到,我决定让大家分组去推销卖盐。”
接下来,伏湶趁着众人对他的好感增加,觉得他重情重义之时,开始了他分化瓦解原本的私盐贩子组织,并且重新架构组织结构的步骤。
“分组去推销卖盐?什么意思?”王大牛对于伏湶嘴中不断说出的新颖名词,完全听不懂。
“就是我打算把弟兄们分成三到五人一组的小队伍,把咱们弟兄们化整为零,分散成数个小队,从而有利于大家出去活动。”
“这样的话,大家上门推销卖盐时,就可以相互之间都能有个照应。比如,一个人上门去百姓家里推销卖盐,另外的人就在百姓家四周放风,给那个人打掩护。如果附近正好出现官府的人巡查的话,那大家发现周围的情况不对,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及时通知所有人,立即撤退。”
“如此一来,就可以避免大家遇到危险,减小大家被官府抓住的可能。咱们已经死了太多的弟兄们了,我不想再有任何一个弟兄死了,我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我的意思,支持我的决定。”
伏湶语气非常真诚的向面前众人,阐述了他关于分组推销的思路。
别人看了,都会以为伏湶是为了所有的盐贩弟兄们的安全着想,才会向大家这么提议的。
当然,伏湶的真实意图,只有揽权而已,但他却不会向面前众人,明说这一点的。
以卖盐之名,行揽权之事!
这是伏湶对一众私盐贩子们训话的又一个重要内容,目的就是为了加强他在盐贩组织里的权力。
原本的盐贩组织纪律涣散,成员都很自由散漫,这是伏湶绝不能容忍的。
伏湶现在就是要把组织内所有的权利都抓在手里,先集中管理,等到队伍纪律整顿完毕后,他才会再慢慢的放权给信任的人,帮他治理队伍。
而为了揽权,伏湶所用到的名义和理由,当然也是十分正当合理的。
毕竟,在大宋,百姓贩私盐绝对是犯法的,而且很有可能会被杀头处死的。
大宋律法:凡是私自贩卖私盐的,一两杖责十五,以此类推;如有暴力反抗者,一律当场处死。
伏湶师出有名,为了保护手下的盐贩弟兄,才会把所有人分成小的队伍,进行有效的管理的,这体现了伏湶对于他们的慈父般的关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