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
一高一矮两道身影走在官道上,余晖拉长了二人的身影。矮的背着一个破书箱,衣衫褴褛,一头黑发乱得好似鸟窝,牵着一匹瘦骨嶙峋的跛马。高的形象也好不到哪去,满脸胡茬,不修边幅,一身麻衣短衫,好似逃荒的难民一般。
一辆马车自二人身旁疾驰而过,掀起漫天烟尘,将二人笼罩其中。矮个子脸上露出一道不忿之色,指着马车怒高声道:“喂!怎么赶车的?会不会赶车!两个大活人在这路边没看见啊!”
前方马车速度突然慢了下来,矮个子见状正要上前理论,只见车厢窗户打开,自其中伸出一只戴着翡翠戒指的胖手,扔下几粒碎银子,随即一声鞭响,马车再次朝着前方疾驰而去。
矮个子看见这一幕更加不忿,看向前方的高个青年,怒道:“王爷,他们…”
高个青年摆摆手,只是吐出两个字:“算了。”
算了?
听见这两个字,矮个子一腔怒火瞬间熄灭,突然间悲从中来,倘若倒回去五百里也就算了,可是这明明已经进了京城地界,凭什么还要如此忍气吞声?
要是放在以前,别说是这区区的二驾马车了,就是更高一等的四驾,乃至六驾马车,见了自己不也照样要减速慢行,下车来规规矩矩地行礼问好?
虎落平阳被犬欺,不外如是。倘若只有自己一人被如此羞辱也就算了,可是问题是,就连自家王爷也…也…
他重重叹了口气,心中又恨起那伙劫匪来,若不是遭遇了那伙劫匪,自己和王爷也该像这样驾着马车招摇过市地回京城来,又何苦一步一个脚印生走这三千里地?
三千里归途,就只差没落魄到沿街乞讨,这一路上下河摸过鱼,上山搂草打过兔子,爬树掏过鸟窝,就连书箱里的书也全部变卖换成了最便宜的大饼。他们唯独没做过的,就是和传记里的江湖游侠儿那般,劫富济贫好不快活。
想到这里,他对劫匪的恨意又化作满腔幽怨,幽怨地看了前方的高个青年一眼,忍不住道:“王爷,您明明在山上学了三年本事,结果下山来却一点也不用,就连遇到了劫匪,您也是让我把东西给他们小奴愚钝,实在是不明白,您到底是怎么想的啊?”
高个青年脸上流露出一丝无奈的神情,劫匪?这天底下哪有武道七境的劫匪哟!军中的万户大多也只不过是武道五境而已,那些劫匪分明就是那老王八蛋故意派来的人!
至于劫富济贫之事,不是自己不想做,而是一身内力连同这三年在山上打熬出来的体魄都因为下山前那老不修的在自己肩上的轻轻一拍而无法调用。不然的话上一次去村中偷鸡被人发现,也不会被那农家汉子拿着锄头追出数十里地去。
这些话他都没有说出口,只是道:“走吧,就快到了。等进了城回了宫,大口吃肉,大块喝酒。以前不觉得酒肉是什么稀罕玩意儿,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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