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郎中说着,眸光闪了闪,“我们这里不兴什么停灵出殡的,都住的是大杂院。你搁院子里放个棺材,还叫不叫别人活了。若是人死了,都是薄皮棺材一装,就给埋了。”
“死的前头两个,第一个叫做时雨,他以前也是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不知道怎么落了罪,被流放三千里,脸上还刺了字。”
米郎中语气笃定,他一个做郎中的,显然这附近没有什么秘密可以瞒得过他。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有国法在,但穷人流放是个死字,这富人却能够改头换面的溜回来。虽然是个黑户,但至少也有吃有喝的,算是过得不错的了。”
米郎中说着,抬手指了指斜前方,啧啧了几声,“虽然是个男子,但是时雨生得细皮嫩肉的,是这条街上一等一的美人儿。大约就在前天吧,我出门倒药渣子,看到他倒在血泊里。”
“也是像今日的这个孙雪一样,肠穿肚烂的。给他收尸的,是时雨身边伺候他的一个老妈子,大家都叫她陈婆子,她的脸上有一个黑痣,黑痣上头还生了三根毛。”
“死的第二个,不知道姓什么,只知道叫瓜婶。胖乎乎的,脸长得像个冬瓜。她同孙雪是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是昨天出门洗衣的时候,被人捅死的。”
“送到我这里来的时候,也是一样的被人划破了肚子,肠子都流出来了,人也已经死了。”
米郎中说着,眼中闪着光,“这就是我知道的所有了,虽然三个人,都送来了我这里,但我一个也没有救活,更加没有瞧见,杀死他们的人。”
“听闻九爷宛若天神一般,哪怕只有一点儿线索,都能够破案,现在米某可就等着瞧,看有些人是不是沽名钓誉,名不副实了。”
池时轻轻蹙眉,她同周羡对视了一眼,两人都轻轻地点了点头。
一连三日,都有人走在路上被开膛,杀人手法从表面上看几乎是一致的,这说明这三桩案子,极有可能,并不是孤立的,而且极其有可能是同一凶手所为。
但是按照米郎中的说法,前面两名死者,死的时候,身边都应该没有人。
可到了孙雪这里……
“你哥哥身量高大,一看就气度不凡不是寻常人,凶手在不知道他有晕血症的前提之下。按照正常人的想法,应该等他离开之后,孙雪落了单,再对她下杀手的。”
“可是他没有,他冒了大险,在光天化日之下,连杀三人。这是为什么?”
池时听着周羡的话,轻轻地嗯了一声,“你说得没有错,而且我哥哥阻拦他之后,他却没有杀死我哥哥,便直接走掉了。这说明凶手对于目标是有选择的,他甚至是有节制的。”
“在一般情况下,凶手都会杀死目击者,因为担心他们看到了自己的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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