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灼热的正午,唐顿走在矿场的石路上,前往食堂。
杰克逊穿着一身‘百人勇士’轻装皮甲,跟在后面,泛着绿光的眼球来回在四周那些人类的脑袋上游弋,琢磨着从哪里下嘴,会好咬一些。
“真的很想大吃一顿呀!”
杰克逊感叹,要不是唐顿,它早大开杀戒了,虽然很感激主人把自己带离死寂的地下城,但是不能尽情的享受美食,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管好你的嘴巴,要是让我知道你吃人,别怪我把你踢回波鲁斯纳!”唐顿提醒,魔仆拥有智慧,也是个麻烦事。
杰克逊已经受够了战争空间,简直和做监牢没什么分别,于是强烈要求出来透风,甚至不惜以自杀为威胁。
唐顿倒不是不通人情,只是带着食尸鬼出门,实在太扎眼。
“你头上顶着圣骑士的头衔,你怕什么?就说它在你的神圣感召之下,已经知道了自身的罪恶正在忏悔!”荷玛觉得唐顿太谨慎,忍不住教育,“谁要是不信,让他去和杰克逊谈谈人生。”
“桀桀,我一定教会他们做人的道理。”杰克逊怪笑着,忍不住抱怨,“主人就是太仁慈了,要我说,谁敢在你面前废话,直接一斧子砍翻,打到他们再不敢直视你为止。”
“然后把尸体给你吃?”唐顿讥讽,“另外你那个笑声是怎么回事?好恶心!”
“这么笑听起来不是很恐怖吗?我以前因为无聊,读过一些小说,里面的大魔王们都是这么笑。”杰克逊愕然了,“哎呀,不会看起来很傻吧?”
“很傻!”唐顿和荷玛点头,一个说话,一个投影文字,“把你的嘴角边的口水擦干净。”
“嘿嘿,不好意思,都是饿的。”杰克逊又在装苦逼了。不得不说,这家伙一点自尊都没有,完全不像是一个即将晋升中阶的亡灵怪物。
带着杰克逊,其实还是有一些好处的。它可以抱着魔典,同时背负撕裂龙牙战斧,让唐顿随时可以取用战斗。
再加上塞满物资的背囊的话,简言之,杰克逊就是一个负责负重的仆人。偶尔兼职放风的守卫。
当然,杰克逊还拥有威慑力,一只拥有智慧、战斗力也不错的食尸鬼,足以让一些屑小之辈重新审视唐顿,明白招惹他,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
“说实话,杰克逊的卖相也不差。”
唯美主义的荷玛难得的替杰克逊说了好话。
尽管杰克逊身为初阶,比起那些破烂的食尸鬼要完整不少,但是依旧难看,所以唐顿用白色的绷带将它的身体包裹了起来。只留下一双眼睛和嘴巴,就像埃及利亚的木乃伊一样,这么一装扮,笔挺的身材,配上黑色的轻甲,反倒是透出了一股异样的美感。
“真的?”杰克逊喜不自禁,摆了一个健美的姿势,忙不迭的追问,“像一位巡回歌剧团的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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