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你们别想着轻举妄动,敢掏枪我就一枪崩了你的脑袋。”
白发苍苍的老牛仔话音刚落,突然啪啪两枪打在血刃身边不远处的沙地上,击碎了一条毒蛇的脑袋。
“可以啊。”林迟赞许的鼓起掌来。
——美国西部盛行快枪手,牛仔们以拔出左轮开枪速度为傲,而这名老人的开火速度,绝对是荒野上的顶尖水平!
老人刚才的拔枪速度堪称疯狂,就连林迟都没看清他开火的样子,从血刃诧异的表情来看,这个杀人魔此时也在懵逼。
“把手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老人咳嗽一声:“如果你们想观看行刑,就必须按我说的做。明白了吗?”
“Yes-sir。”林迟笑道。
两名玩家放弃拔枪,骑着马跟在牛仔们身边,随着那台囚车一起驶向荒野北方。
林迟有种预感:这里负责处刑的那名刽子手,很可能就是古神要找的人。只要在“围观处刑”的时候动动手脚,要干掉这里的牛仔和刽子手,应该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真的不是难事吗?
绕过一座低矮的山丘,看到山坡后面的画面时,林迟开始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怀疑:
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座由木屋组成的小村庄。看起来要比之前的印第安村落正常得多,但是……
注意到木屋中堆积成山的白骨,以及由人骨拼接而成的窗框,血刃突然睁大了眼睛。
“艺术品。”安德莉雅低声说。
如果说血刃制造的图腾柱是只有少数人能欣赏的“猎奇艺术”,这座村落里的骨质物品就是主流的正统艺术。建造这些房屋的人,把人骨用到了淋漓尽致,墙外整齐的一排骷髅外加肋骨拼接而成的精美壁画,就连林迟都看出了些许美感。
“吓到了吧?小姑娘。”金发牛仔嘲弄的吹起了口哨:“第一次来这里的人,都会变成这样子。”
“这是你们建造的?”林迟问。
“不是我们,是住在这里的那个男人。”金发牛仔神神秘秘的卖关子:“别急,你马上就要见到他了。”
囚车在村落中唯一一条道路上缓缓前行,终于在村落中央的广场上停下来,牛仔们打开牢笼的木门,把里面的四名囚犯拖出来,扔到柔软的沙地上。
直面死亡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会变得很软弱,这几名死囚也不例外,一个个倒在地上颤抖不止,就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马车停到广场角落的房屋旁边,开枪速度奇快无比的那名老牛仔,从皮衣口袋里掏出一张被汗水浸湿的信纸,开始大声读出上面的文字:
“詹姆斯.桑德兰,卡尔.约翰逊……你们四人在荒野上抢劫杀人、无恶不作,按照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将会在这里被处决。上天赐予你们说话的权利,在死前,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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