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你老用那种怪怪的眼神看我,这种眼神让我感到不舒服。”
凌晨说得没错,我确实用怪怪的眼神看他,那种眼神叫做“花痴”,因为我觉得他长得越来越好看了,只是这个自然是不能让他知晓,我忙着辩解道:“我那是崇拜你,不行吗?”
“白痴的崇拜没意思。”
“……”
凌晨嘴巴特坏,这样冷言冷语连讽带刺地跟我说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并没往心里去。他不让我粘他,我也听话,远远站着看他就好,可这并不能阻止我的视线朝他粘上去。其实我觉得我妈比凌家阿姨漂亮,可我的长相就比凌晨少了一大截。
不知道是不是他基因突变了。
凌晨长得特别好看,根据我同桌陆森森的原话,“凌晨才是名副其实的校草,他比我们校草更帅!哎,只是为什么凌晨不参加校草选拔呢,否则校草非他莫属。”
我以一种十分了解他的口气道:“凌晨他才不屑于这种称谓,他根本懒得抛头露面。”
陆森森用两个拳头抵住双颊,露出一副星星眼的样子道:“一想起他洒脱的样子,我就觉得他更帅!我跟你说,我见过他跑步,额前的刘海飞扬,步伐轻盈,特别是脱了衣服肆意地往旁边一甩,特帅!”
我目光闪烁:“你说是他跑步的姿势帅,还是他脱衣服的姿势帅?”
陆森森一脸鄙夷地望着我:“都帅!”
谁在我面前对凌晨犯花痴,我就要比她更花痴,仿佛这样就能宣布我对他的占有欲似的。感觉到陆森森对凌晨日渐增长的好感,我毫无半刻的犹豫,说出了我心中的意思:“森森,我可喜欢他了,你说怎么追他才好?”
陆森森以一种观察ET的表情上下打量了我许久,才慢悠悠道:“靠,这年头鸭子想吃青蛙肉的主儿越来越多。”
我忽视了陆森森那鄙视的眼神,冷哼了一声:“想当年,我还跟他同床共枕过呢。”
“梦里吧?”
我抿着唇,深表忧伤地想道,似乎所有人都不相信我跟凌晨有过一腿。也不相信,曾经,我是他的唯一,玩伴。说起来,我不仅与他同床共枕,还共同用一个澡盆,甚至一起拍过□□,不过这都是一两岁时候的事了,我自己没有记忆,都是从我妈那儿听来的。
因为陆森森的关系,我开始接触言情小说。不得不说,言情小说是我的爱情启蒙物,它教导了我情窦初开。它让我认知,喜欢是分很多种的,而我对凌晨的那种喜欢,更可能地偏向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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