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先收到消息的是美国。
在凌晨2点左右,部署在迪戈加西亚的8架B-2A就已升空,而且去向不明。
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当时这8架B-2A中,至少有4架携带了战术核武器,而且都是钻地炸弹。
以B-2A的隐身能力,肯定能够避开印度的防空雷达。
如果这些轰炸机去了印度,而且在印度上空巡逻待命,那么在印度准备使用核武器的时候,就能立即发起打击。
关键就是,美国很有可能掌握了印度核武器的部署情报。
此外,在当晚,华夏空军也紧急出动了至少20架J-20G战斗机。
这些战斗机都是从华夏西南的空军基地起飞,而且去向不明。
虽然J-20G不是轰炸机,但是在携带2枚精确制导炸弹的情况下,打击半径高达1500千米。
要是有加油机的支持,还能延伸1000千米。
也就是说,这些战斗机在加油机的支持下,能够覆盖印度北部地区。
虽然没有办法肯定美国是否向华夏通报了情况,但是从当时的情况来看,8架B-2A肯定不足以覆盖印度全境。
显然,这很有可能是一次联合行动。
啥意思?
美国负责印度南部地区,而华夏负责印度北部地区。
如果印度的军事政府打算使用核武器,美国与华夏就会联合发起打击,以外科手术式的精确轰炸打掉印度的核力量。
至少,在对待核武器的问题上,美国与华夏有着共同立场。
为啥?
美国与华夏都是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是受到公认的核大国,而且美国是全球唯一在实战中使用过核武器的国家。
虽然印度早就拥有了核武器,但是国际社会只承认印度是有核国家。
这有什么区别?
有核国家,也就只是拥有核武器。
如果印度在战争中使用核武器,不管是怎么用,那么在战争结束之后,都得重新考虑印度的国际地位。
增加一个常任理事国?
还是说,承认印度是核大国?
显然,对美国与华夏来说,这都是不可接受的结果。
如果把印度使用核武器的灾难性后果考虑进去,那就更加不能允许了。
所幸,印度的军事政府并没有愚蠢到自取灭亡的程度。
次日,即开战的第101天上午,印度军事政府发表声明,表示将承认由前总理提出的停战谈判,并且授权印度驻联合国特使继续跟巴基斯坦方面进行接触,为接下来的谈判工作做前期准备。
当然,有一点不同。
这就是,与巴基斯坦的停战谈判不涉及印度的主权。
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谈判得以巴基斯坦从印度领土撤军为基础,而不是把从印度撤军当成谈判的条件。
只是,印度军事政府并没有提到印控克什米尔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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