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能不相信,因为她是花小妖。
她是——这颗星球上,传承最古老,隐藏最深,实力也最强大的家族。
据说,在周王时期,他们家族就已经存在了。
这是不是狗屁?
可无论是不是毛驴的屁,如果陆宁早就知道这些的话,就决不会在那个云彩好像被火燃烧的傍晚海边,亲了她那一口。
哪怕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亲了一下,陆宁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花小妖从十三岁长到十六岁的这三年中,抱有游戏人间伟大抱负的陆宁,总共接触了七个女人。
七个女人中,有两个是欧美明星,三个都市白领,一个渔夫的女儿,还有一个是毒枭的妻子——毫无例外,这七个女人在被陆宁接触后的一个月内,都以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香消玉损。
我不杀伯牙,伯牙却因我而死。
这句话,就是陆宁在这些女人死后的真实心理写照。
陆宁很想为那些无辜被害的女人讨回公道,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他付出多大的努力,有多大的恒心,先后四次的结果都是,他被人像死狗那样的扔在一双脚下。
好像毛驴那样被人扔在女人脚下,被俯视着,这绝对是男人最大的耻辱。
可陆宁只能把这些耻辱当做苦酒,自己喝下去。
没办法,花小妖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男人拥有多么强大的武力,但在绝顶的聪明面前,好像也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花小妖,就是个妖精。
陆宁想做什么,哪怕是忽然异想天开的事,她都能猜得到,并提前做好安排,就像他肚子里的一条蛔虫。
那个哥伦比亚大毒枭的妻子,在自己防备森严的游泳池内溺水而亡后,陆宁终于明白了什么,于是立即头也不回的返回了华夏老家。
他希望,能远离那个妖精,做一个平常人,过小百姓的平凡生活。
当然他更知道,无论他逃到哪儿,都无法躲开花小妖。
只是奢望,那个小妖精在长大后,能发现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比他要强百倍的青年才俊,他只是个偶然间心血来潮占人便宜的混球罢了,实在不值得她那样认真。
很好。
在陆宁回到唐王的这大半年内,没有了花小妖的消息。
只是为什么,今晚他忽然出现在了梦中?
难道说,那个小妖精跋扈到连他做梦都不放过他?
这种筋疲力尽要崩溃的感觉,让陆宁想发疯,想破戒,杀人!
只杀花小妖。
可那样的女孩儿,有谁又舍得杀?
也正是因为不杀人,陆宁才先后四次,像死狗那样被扔在花小妖脚下,看着她那双好看的大长腿,欲哭无泪。
人在做恶梦醒来后,总会觉得很累,就像陆宁这样。
他睁开眼时,已经天光大亮了,院子里传来毛驴追麻雀时欢乐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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