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话音刚落,一个干瘦的千夫长站了起来:“阁下,我有一个主意。我们可以雇佣一些骑兵,然后把他们藏起来。而我们的步兵全军出动,在敌人的必经之路上摆开阵势,引诱敌军主力前来决战。布雷亚城的香奈儿公主并没有军事上的专长,他们的城卫军必须保卫布里亚城,不大可能出战。指挥进攻的因该是重步兵团的军团长普莱德,或则骑兵团军团长西萨斯。这两个人中西萨斯只是个诗人,除了口才外,并没有指挥作战的能力。而普莱德虽然算是一个军人,但是只知道一味猛攻,至多也就是个厉害一点的士兵而已。据说他们两个都在追求香奈儿公主,关系十分紧张,这样一对情敌在战场上是很难相互配合的。我们的军团兵力少,只要主力一出现,他们两个一定会为了争夺功劳一拥而上。以骑兵速度,最先与我们接战的因该是那个叫西萨斯的人,对于这样一个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人,只要我们的骑兵给他一次偷袭,相信他就会被吓跑。
然后我们便可以从容地对付敌人的步兵。那些弓箭兵不可能抵挡住骑兵的冲击,而他们轻步兵几个月前还是地里的农民,战斗很低。只要我们准备足够的陷阱将他们的重步兵拖住,我们的骑兵便可以在击溃敌人骑兵后从隐蔽处杀出,从侧翼迅速击溃敌人的弓箭兵和轻步兵,然后前后夹击敌军主力。”听完千夫长的建议,伯爵满意地点点头,见其他几位千夫长也没有异议,这个方案便确定下来。同时,伯爵命令,不仅要招募骑兵,而且要准备三百套魔法袍式样的长袍和三百个年纪在三十到之间,比较瘦弱的男性奴隶。至于有何用处他却没有透露。
其后的数天中,准备展开大战的双方异乎寻常的平静。香奈儿公主在等待情报,路希德伯爵在招募骑兵。一周后,香奈尔公主终于得到了拉文纳一个军团已经离开的消息,路西德伯爵也搜罗了自己土地上所有能雇佣到的骑兵。这些骑兵虽然来自十一个不同的佣兵团,配合上有些问题,雇佣他们也花了不少钱,但是他们骠悍异常,不仅装备了普通骑兵的武器,还每人带有一张短弓,用于远距离射杀敌人,这样的优点足以填补这些不足。再加上伯爵手中的三百骑兵,现在可用骑兵达到了一千五百人,这支队伍由一个佣兵们推荐的一个叫奥斯特克的人率领。奥斯特克虽然将近了,但是看上去依然如三十出头,强壮和敏捷令所有人钦佩,而且他早年曾经作为骑兵服役于拜占庭帝国,与阿拉伯骑兵交过手,因此对于骑兵的运用颇有心得。毫无疑问,这样一支骑兵部队的战力是相当可观的。虽然人数上只有伦巴德人的一半,但是一只狮子率领着一群狮子与一只绵羊率领的一群狼交手,即便是数量上少了一半,胜利依然是毫无疑问的。更何况一个是偷袭,一个是被偷袭。现在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剩下的只有战斗了。两天后,两支踌躇满志的军队分别离开了自己的驻地,开始向各自的目标前进。伦巴德人的指挥官是普莱德爵士,毕竟他多少还参加过一些战斗,但是却没有担任过一支军队的统帅,再加上和他不对路的西萨斯爵士,他能指挥得动的也就是自己的重步兵团和三千轻步兵,以及凯文所在的两千弓箭兵。而拉文纳总督区则是路西德伯爵亲自率领自己的军团而来,而那用来偷袭的骑兵已经在奥斯特克的带领下消失在了拉文纳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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