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家鼎盯着桌子上的这枚手掌纹,想了想,他歪着头察看,竟然能模糊地辨认出手掌印里的纹路!
萧家鼎心中一阵兴奋。他大学本科学过《犯罪侦查学》,知道一些指纹鉴定的基本知识,准备进行一下比对。指纹是证明犯罪同一认定最好的证据。因为这费锦说他当时在草丛里喝醉了睡了一觉才回去,回去才知道他媳妇被人杀了。也就是说案发时他不在现场。但是。现场却发现了跟他一样大小的血掌印。由于只是通过掌印大小了来判断是不是同一个人留下的,这个很不靠谱,要是能鉴别出掌印里的指纹跟费锦的同一,那就板上钉钉了。
萧家鼎对那捕头道:“你在这看着,谁也不要进来,我回去一趟马上会来。”
捕头忙答应了。萧家鼎赶回大牢,用宣纸提取了费锦的手掌印。费劲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老老实实给他提取了。
拿着手掌印回到费家,让捕头把那张带有血手印的桌子搬到院子里太阳底下,然后将那宣纸上的血手印放在旁边,进行纹路的比对观察。
最有比对价值的当然是指纹。他不需要比对指纹的具体有多少个相同点,只需要比对指纹的类型就行了,因为他要进行的是排除鉴定,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血手印跟费锦的手印完全不同。证明不是费锦的,那就排除费锦是凶手的可能性,从而证明费锦是被冤枉的,那也就证明州府衙门的判断是正确的,这是一个冤案。
第一个和第二个指纹的类型都相同,可是当萧家鼎看到第三个指纹时,就明显不一样的。血手印是斗纹,而费锦的却是箕纹!
萧家鼎有一种失望,同时又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如果证明这两个手印指纹相同,也就是说证明这个案子就是费锦做的,那杨王妃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不用再去寻找别的罪证对费锦进行惩处。可是现在,基本证明这个血手印不是费锦留下的,这也就是说,费锦不是凶手!那自己还得找别的罪证去惩处他,这不是萧家鼎乐意的。又不得已而为之,故此失望。不过,确认不是费锦做的之后,萧家鼎有释然了,证明衙门的判断是正确的,这是一个冤案。发现一起冤案这种感觉,真的是如释重负的。
本来,只要有一个指纹的类型不吻合,那就完全可以排除手印的同一了,但萧家鼎还是很谨慎地继续把剩下的七个指纹也进行了逐一类型对比,发现总共有三个指纹类型明显不同,从而证明血手印根本不是费锦所留,而是另有其人!也就是说,这个案子的凶手不是费锦!
萧家鼎很想就此罢手,但是,刚才听到费母说了费锦媳妇的事情,觉得这个女子真的很可怜,逆来顺受,羔羊一般,一个与世无争的柔弱女子,到头来却惨遭横祸,被人砍断了头颅而死。当真是红颜薄命,心中不由得升起了一种替她找到凶手报仇雪恨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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