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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听见殷长赢的观点,殷姮非常不服气:“这几年来,我走遍雍州,瞧见乡野之间,妇女勤劳至极,种田割草,喂鸡养猪,做饭洗衣,养蚕织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她们付出的劳动并不比男人少,甚至还犹有过之。”

昭国的法律,具有非常奇怪的特点——部分偏向男性,部分偏向女性。

比如,律法规定,女性的私有财产,即嫁妆,是受到保护的。

这本来是个好消息,问题是,“嫁妆”这种奢侈的东西,只存在于小地主以上的家庭之中,绝大部分百姓家里是没这个概念的。

就算有,平民女子,能得一床被子当嫁妆,就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什么压箱钱,铜首饰之类,想都不要想。

她们既没有自己的钱,也没有自己的地,成亲之后,不光要包揽所有的家务,要冒着生命危险不断地生孩子(而且必须生儿子),要纺纱织布,缝补衣服,编草鞋,农忙的时候,还要和男人们一起下地种田。

殷姮认真观察过,民间女子每天的劳动量,绝对不比男人轻。

但男人做工能拿工钱,种田好歹也有收成,女人忙里忙外,却还是一无所有——她们自己都是属于丈夫的,何谈资产?

再比如,法律规定,父母可以买卖儿女,但丈夫不能卖掉妻子,听上去好像是在保护女人对不对?

可律法也规定,妻子想离婚,除非丈夫同意;丈夫想离婚的话,只要妻子犯了“悍、妒、多舌、无子、病”五条中的任何一条就行了。

当然,必须证据确凿,如果随便诬告,丈夫就是蔑视法律,要施以重刑。

这就导致,如果女人嫁了个人渣,天天被打,但只要丈夫不同意,就不能离婚。

有些心术不正的人,为了来快钱,还会把自家妻子租出去,给别人家生孩子,或者逼着妻子做皮肉生意。

假如不幸嫁到这种家庭,娘家又不帮忙出头的话,除了忍气吞声,女人唯一的反抗方式也只有跑。

但逃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必须要有人协助,碰上好人还行,碰上不好的人,被卖了被杀了都不稀奇。

就算处境比在夫家的时候更糟,逃跑的女人也不敢反抗。因为她们一旦被抓回来,下场会更惨。

殷姮本就想找个时间对殷长赢说一下乡野间的情况,今天恰好提到,就决定把自己的想法,一并说出来:“……故乡野之中,生男为喜,生女为忧。丢弃、溺杀女婴,比比皆是。归根结底,无非女子的劳动不被认可罢了。”

这是问题的关键。

乡间为什么喜欢生男孩?因为多一个男丁,就多一个劳动力。将来还能上战场厮杀,万一能割个首级,拿个爵位,就更是光宗耀祖。

女人不算劳动力吗?

当然不算!

对百姓来说,只有田地产出,以及战功,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收益,这些基本上都要靠男人去实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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