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原因一定要水落石出,责任追究一定要真正到位。”
“从目前初步了解的情况看,在领导责任、隐患排查、“一通三防”管理、劳动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将围绕以下四个重点问题展开调查:”
“一是采掘部署。该矿事故发生前的实际生产安排反映出重产量、抢进度、轻安全。年产能力仅50万吨的矿井,布置了3个采区、6个采煤工作面和16个掘进工作面。采掘失调、接替紧张,下山采区没有形成正规生产系统,为了多出煤,在一个采区内布置多个采掘工作面同时作业,井下作业人员高达近300人,导致事故发生后,大量人员被困,伤亡惨重。”
“二是一通三防。该矿是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高达32.3%至35.2%,具有强爆炸性。面对这样灾害严重的矿井,忽视了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隐患。经过初步分析,这起事故是煤尘爆炸,而且伤亡人数多,有些采区的矿工全部遇难,说明防尘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井下煤尘浓度超标,隔爆设施不符合要求,没有起到隔爆作用。”
“三是劳动管理。矿井劳动组织管理极其混乱,职工考勤制度不规范、执行不严格,提前升井现象十分普遍;下井登记、检身和矿灯发放管理存在巨大疏漏,甚至有的职工不经过检身就下井。”
“第四,也是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点,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严重缺失。在这起事故中,从目前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房矿集团的安检责任已经麻木到了一个耸人听闻的程度,而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监管责任缺位,也难辞其咎……安监责任强化对于有效遏制矿难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煤矿安监责任的强化,不仅要看安监部门的干部,更重要的是看地方政府领导重视还是不重视。”
“比如地方财政上的投入,比如在安监手段上的创新和制度化、高效率运作。我记得我在房山工作的时候,长期抓了这项工作,在05、06、07三年的财政预算中,对于安监方面的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市政府先后下发三个红头文件,再三强调加大对于煤矿安全的财政投入……今年,我记得下半年市财政还有一笔预算,要给全市安监系统单位新装备大量车辆和购置各项先进的科技设备,配齐配全职能科室的人员……但根据我目前的了解,现在已经年末了,这笔投入还迟迟没有到位……”
“国务院最近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两个纲领性文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也先后发文强调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这两个文件,但是作为国有大矿,据说还是先进明星大矿,但矿长竟然不知道上面有这两个文件,由此可见我们的政令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是多么地令人担忧……而也由此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地方政府在安全督导、政令畅通上存在较大的失察、甚至可以说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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