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清廷而言,作为财税重心的江南,银根将会变得紧缺,大量原本用于出口的原材料和商品积压滞销,贸易衰退还将带来购买力的下降和粮荒,以及从贸易中获利的商人士绅对海禁越发不满。
对于西班牙人和荷兰人而言,将是粮食和生活物品的紧缺,以及各种畅销商品的滞销积压。若是他们还想要维持在马尼拉和台湾的统治,就必须和原本历史上一样,对明郑屈服。
而对于吕宋,印尼,台湾那些已经被武装起来的华人来说,拥有庞大市场和商品消化力的明郑,将是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唯一途径。
在这个过程中,日本,中南半岛和日益庞大的内部市场,是明郑降低自己损失的关键,明郑作为贸易的核心,拥有更强的缓冲能力。
因此,日本和中南半岛这两个西班牙人,荷兰人,以及清廷都无法控制的地方,是郑鸿逵在发起攻势之前,首先要稳住的基本盘,他更是打算在这两个地方彻底驱逐荷兰人和西班牙人的势力。
郑鸿逵还是第一次意识到了郑成功在商业上的整体布局,也震撼于这种环环相扣,步步为营的谋划。若是让他来,他或许一辈子都想不到生意还能这么做。
当然,郑鸿逵不知道的是,这个贸易战计划背后的本质,是手工业国对农业国的碾压,其中的金融手段,依靠强大武力的制海权所形成的竞争优势,都是以此为依托。
在十七世纪,谁拥有强大的手工业生产实力,并能将其转化为军事实力,谁就能无往不胜。只是,大明的手工业,商业的发达是朝廷对基层失控的结果,明廷一开始就失去了将其转化为军事实力的基础。
不过,这不是郑鸿逵该考虑的,他很清楚的是,有了这个条例背书,持有“郑氏海贸”令牌的商船不仅会和原来一样,在海上畅通无阻,还将获得更大的运输订单,“郑氏海贸”单单是卖令牌,每年的进账或许就能翻一倍,达到四十万两白银以上,台湾和南洋的大明百姓也将获得保护和更大的商业利益。
与此同时,缺乏本土手工业的南洋,台湾等地,根本无法拒绝明郑的要求,他们迫切需要从明郑治下倾销而来的手工业品,生活用品,而他们生产种植的原材料,则需要更大的市场。
有了明郑这个巨大的市场需求,作为大明在海外的百姓,又拥有商业和贸易上的优先权,和其他君主和地区的臣民相比,归属感和优越感自然产生,大部分受益于此的人对明郑必然也不会抵触。
而明郑版的“航海条例”一开始就要阻止初级原料的出售,增加购入,便是为了增加商品竞争能力,迅速建立手工业生产基地,然后向南洋和东洋倾销加工原材料得到的手工业品。
这个时期,明郑要推动手工业的发展,需要的是原始积累,贸易战其实也是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打的。荷兰人和西班牙人在远离本土的东亚,实力并不够强,完全不可能竞争得过明郑。
而以获得贸易顺差,输入金银为核心的重商主义政策将在长期一段时间主导明郑的对外贸易。直到,明郑的生产力水平彻底战胜竞争对手,自由市场政策才会取代重商主义政策。
与此同时,除了瓷器,丝绸等高档品之外,棉布等大众纺织品,明郑也要介入,否则无法吸收庞大的劳动力,也无法促进技术的发展。福建只有十几万顷田地,但是人口却有数百万,大量剩余人口需要被工商业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