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晓奇,今年二十五岁。在警校毕业有四个年头了。最自豪的一件事就是自己曾经在警局实习期间勇斗七名悍匪,结果左手小拇指肌腱被匕首划断,缝合术后虽然已经接上。但是每每左手使劲攥拳的时候都会出现一个短暂却猛烈的疼痛。
当然,这并不会影响什么,反而能让我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快速的冷静下来。
在警校毕业之后,我实习的那个警局却没有录用当我。我辗转了两个城市当片警,最后被分配到这个偏远的山区镇上做干警。说是干警其实就和普通的民警差不多,经常管的都是邻里之间的家庭琐事,民事纠纷之类的。
这样的工作无聊至极,没有做过绝对想象不到其中的乏味。当年我万万没有想过会是这样的结果,否则我也不会逆着家里的老头子去读警校了。
这也不是我抱怨什么,其实就是无聊的时候总是会想起当初为什么非要做警察这个职业,难道真的是小时候黑猫警长看的太多了?我不确定。
这个镇被当地称为青阳镇。镇子是依山而建的,人口不多,但是面积挺大的,经常出去十几二十里的找不到一个村庄。如果是一个人在荒山野路上走,还真有点害怕。
这还是白天的时候,如果是晚上就更不得了,即便是我这样的警校出身的人,也不愿意晚上出勤执行任务。不过还好,派出所虽然夜里也值班,但是我来这里三年了还没有碰到过晚上执行任务的时候。
因为这里地处偏僻,所以所里的条件很艰苦,冬天的时候连个暖气都没有,我们工作的时候只能点上几个蜂窝煤炉子,既危险又不暖和。
所里人不多,所长也知道夜班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所以安排上夜班的只有一个人,外加一个看大门的老头。老头名叫王德海,我们都叫他王伯。
王伯为人很热长,所以我上夜班的时候总是会找他喝两杯,当然了都要偷偷地喝,不能被所长逮着,不然都要挨处分的。
忘记说了,我家不是这里的。派出所虽然也有宿舍,但我没有在这所里的宿舍住下,而是在青阳镇的边缘位置租了一间民房。原因无他,因为那里冬天房东会自己烧暖气。房租也不贵一个月只有二百块钱。
这一夜轮到我值夜班。
我在家里捎了一瓶牛栏山和一斤花生米,因为是冬天,实在是太冷了,所以也就没有骑自行车。披上个军大衣走着就来到所里。
王伯的小屋弄得那叫一个舒坦,他专门买的一个烧煤块的铁的小炉子,烟筒拐了两个圈通向窗外,炉子摆在中间,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涮火锅吃,那叫一个滋润。
我进门脱了大衣,王伯正在那里坐锅烧水呢。看到我进去道:“小杨啊。今天又你值班了。来,等会儿咱爷俩涮锅子吃。我这买的羊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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