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蔡京开始介绍海船和航海,我朝远洋航行一船多则数百人,少则数十人。这里说的是包括船只的操作人员和搭乘人员在内的总人数,甚至是作为船舶力胜的载人总数。若仅论操作人员则远少于此。即使二千料以上的大型海船,可载数百人,实际的操作人员也只需数十人,多者百余人。海船的运行需要船上操作人员分工合作,形成有序的组织。保障一条海船航行的多种分工不同的船员,海船的船员群体由纲首、梢工、招头、作头、碇手、杂事、贴客、水手、火儿等构成。纲首是一船之长。宋朝规定诸市舶纲首能招诱舶船,抽解物货累价及五万贯补助以上者,补官有差。对于招商成功达到一定金额或者船只累计货物到达一定数额的有官府补贴,这可能就是最早的贸易保护政策。
其中纲首获得官府许可,负责管理-船人员事务,具有管理甚至处罚有过错船员的权利。外国船船员有过失,则交由其本船纲首处理。纲首还可以决定是否允许他人搭乘船只。梢工、招头、作头都是航行技术的主要负责者。梢工又称舟师、篙师、舵师。有的船只不止一个舵(施),因而需要不止一位舵师。舵师一般具有丰富的航行经验。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观指南针。或以十丈绳钩取海底泥,嗅之便知所至。海中无雨,凡有雨则近山矣。
船只遇到紧急情况,都须听从精工的指挥。而且精工须对行船安全负责。招头,作头是地位次于梢工的航行技术负责者。招就是置于船头的长桨,与置于船尾的长桨梢相类似。作头为水手之长,负责管理整艘船的水手。碇手是负责起放碇石的人员。碇石用于水上停船时固定船舶,大型的船只不止一个碇石。船首装有一个大碗,两个游碇,大碇于船首两颊柱,中有车轮,上绾藤索,其大如橡,长五百尺,下垂碇石,石两旁夹以二木钩。游碇“其用如大碇,而在其两旁”。
水手则是负责划桨摇櫓、操作船帆及船舶维护的人员。一般是船出发前,由船主招募。水手负责操作船上的橹和帆,此外还负责修补船只,“船忽发漏,既不可人治,令鬼奴持刀絮自外补之。鬼奴善游,人水不瞑”。鬼奴又称昆仑奴,是东南亚一带深肤色人种,因“绝有力,可负数百斤”,且“人水眼不眨”,被一些海船豢养,专供杂役。火儿就是地位较低的水手。
船上操作人员形成了一个有高低次序的等级结构。同一船中,船主地位最高、或兼纲首,如无船主在船则纲首是一船之长,其次是梢工,碇手低于梢工,水手低于碇手。众多职位不同组成了从船主、纲首、杂事,到水手和搭乘人员等级和组织清晰的秩序。
梢工、水手等船员数量的配置随船只大小而增减,即“其合用梢、手各视船丈尺阔狭而增损之”。如福建征调民间海船,梁宽一丈二尺至一丈三尺梢工、招头、碇手各1人、水手13人,共16人。一丈四尺梢工、招头、碇手各1人,水手15人,共18人。一丈五尺至一丈六尺梢工、招头各1人,碇手2人,水手17人,共21人。一文七尺至一丈八尺精工,招头各1人,碗手2人,水手20人,共24人。一丈九尺精工2人,招头1人,碗手3人,水手23人,共29人。二文梢工2人,招头1人,碗手3人,水手27人,共3人。二丈一尺以上梢工、招头各2人,碇手3人,水手33人,共40人中。上述出使高丽的二千料“客舟”梁宽二丈五尺,共有简师、水手共60人。“神舟”则需180人(三倍于神舟)。神舟号是老爷子打造的出使高丽的座船,为当时最大的船只,同时可以搭乘五六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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