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讯系统部。
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掌管。内设3个科:资讯应用科、通讯科、运输科,其职责是向警队提供资讯科技、电讯及运输服务。
——资讯应用科。由一位总系统经理掌管。负责筹划、发展和推行资讯系统,提供各种电脑设施,维修保养全警队66个系统,并昼夜提供紧急咨询服务。
——通讯科。由一位总电讯工程师掌管。负责策划、设计和安排供应、维修通讯设备,训练警务人员使用设备或在训练上提供意见。该科下分5个课:支援及训练课、讯号课、维修课、工程管理课、系统策划及研究课。
——运输科。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管理及调派警队的车队及司机,购置新车,统办训练司机事宜。
五、戊部门——警察政务处
由一位职级为高级首席行政主任的处长掌管。负责管理文职人员,管理警队的编制,处理其他行政事务。下设2个科:人事及总务科,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
——人事及总务科。由一位总行政主任领导。负责处理一切有关警队文职人员的行政事务,包括委任、晋升、员工评核及服务条件等。同时,还负责处理其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如管理警察博物馆、警务处图书馆、警察会计电脑系统、人事及训练电脑系统。该科内分3个组:总务及发展组,人事及聘用组,警察传译组。
——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由一位总行政主任领导。主要负责处理警队一切编制事务,处理文职人员关系的事务,监察文职人员咨询委员会,联络警队部门职系文职人员的多个职员协会等。该科分为3个组:编制组,文职人员关系组,中文公事组。
六、己部门——财务处
由一位财务总监掌管。负责管理警队的财务、审计和物料供应工作。内分3个科:财务科、内部核数科、物料统筹科。
——财务科。由一位高级库务会计师掌管。负责为警队获取并管理财政资源,包括警察福利基金及各警察俱乐部的帐目,并统筹制订每年的资源分配建议和预算草案。该科内分4个课:总务课,财务资料及控制课,个人薪津课,杂项开支课。
——内部核数科。由一位高级行政主任掌管。负责查核警队各单位的帐目及会计记录,确定并检讨会计及监察制度,并提出改善建议。
——物料统筹科。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订购、供应、储存、配发各类物品,包括制服、设备、枪械、弹药、文具、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和家俱等。该科分为物料管理、枪械、货仓3个课,共分为8个小组:其他物料组,家私组,办公室文仪器材组,无线电物料供应组,枪械库,采购部,行政部及会计组,仓库部。该科人员除警队纪律人员外,还有从政府物料供应处借调来的人员。
七、策划及发展部。
该部由一位总警司掌管,直接向警务处政务专员负责。该部的主要职责是:策划、拟定警队长远发展规划及人力需求计划,统筹警队物业的未来发展计划,并负责处理警队除资讯系统外的物业建设、维修的所有事宜,包括申请建筑用地和拨款。该部分为两个科:策划科,发展科。其成员中约三分之二为文职人员。
——策划科。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拟订警队长远发展规划(最长达未来15-20年),研究警队的组织和结构,制订计划预算,申请警队用地,统筹编制警队的资源计划。
——发展科。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所有警察建筑物的装修、维修、保养和租用事宜。该科内分3个组:警察总部发展组,一类建筑物(新楼宇)组,二类建筑物(旧有及租用楼宇)组。
第二节地区警察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为了便于维护地区治安,香港警务处在全港设置了6个警察总区,其中5个为陆上总区,1个为水上总区。总区之下,又划分了23个警区(其中陆上20个,水上3个)和54个分区或警署。
在体制上,香港各警察总区均隶属于总部行动处,每个总区均有自己的总部,各由一位职级为警务处助理处长的总区指挥官领导,并直接对行动处处长负责,而行动处处长则对负责行动系统的副警务处处长负责。
在职责上,各警察总区负责维护本辖区范围内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和其他内部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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