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乐红的时候是在大街上,当时我肚子疼得不行,苦苦寻找厕所的方向,估计是吃了街上乱七八糟的东西。
“同志,请问附近有厕所吗?”我向一个头戴白色遮阳帽背着旅游行囊的女孩子问路。通常情况下我都喜欢向漂亮女孩子打听道什么的,自从遇到女骗子之后改变很多,但还是改不了习惯。只有问厕所在哪之类很尴尬的事情才优先考虑男士,这次能向女孩子打听厕所位置,算是饥不择食,足见情况有多紧急。
“穆童,是你?”女孩子眼前一亮,随后就是怔怔的发呆。
“乐红!”我情不自禁的叫出声来,肚子里的感觉转移到心上。
“看你,还是老样子,毛毛愣愣,打听道也不找个当地熟悉地形的人。”
“是啊,你看我,差点误了大事,你稍等我一下......”
方便之后,我们并肩走了一会儿,彼此说着无关痛痒的话,谁也不提当年那伤心的往事,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整整三年,没怎么的呢我们就快毕业了。
“我来这一个公司实习,然后回去写论文,然后就该毕业了,对了,你们不是要求很严吗?怎么有空跑出来?还跑这么远?......”
“我,我,我......出来办点事。”我没把实情告诉她,战术理论教研室孙主任给我介绍了对象,今天是来见面的。
三年啊,憋了一肚子话,可能都随那些排泄物一起被水冲走了吧,我不再想说什么。
乐红没有变,还是那种特纯真的样子,注视我的眼神也没有变。可我变了,除了满大街找厕所爱和女孩子搭话没变外,其他地方变化很大,我已不再是她眼中那个毛毛愣愣的年轻小兵了,我长大了,个子又猛了些,身体强健了许多,最关键的是,我的话少了,尤其在乐红面前那是“吃冰棍拉冰棍----没话(化)”
如果不是找厕所与乐红再次邂逅,我真能与孙主任介绍的女孩子处上。她是一个大三的学生,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与我也算是门当户对。
女孩子一家对我非常满意,他们先是得到孙主任强力推荐,这回又见了活人,印象非常好,在人家呆了不到一小时,那女孩子的目光基本就没从我身上离开过,专注的表情就象当年的乐红。
我婉言谢绝了他们一家人留我吃晚饭的盛情,说是部队有规定晚上就寝前必需赶回队里。其实孙主任早就给我请好了假,那天即使在外边过夜都没问题。
回校的车上,我情不自禁的想着乐红。三年了,怎么还是忘不掉她?这初恋对我来说真他妈刻骨铭心,我可以满大街的盯着女孩子看,跟林小天似的主动上前跟人家女孩子起腻,可真要是谈起感情这种严肃话题,一定是退避三舍,躲都躲不及。今天见到的女孩子从长相到气质再到谈吐哪方面都不比乐红逊色,可仅仅见了乐红一面说了不到五句话,居然就对那个女孩失去所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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