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童年,老福格特认为自己很幸运。因为他的母亲一共生下八个孩子,活到成年的只有他一个。
但不幸的是,福格特还有一个当小偷的父亲。
小偷的职业风险很高,一旦被抓住,轻则挨顿痛打,重则丢掉右手。
偷窃的收入与风险也不成正比。帕拉图毕竟不是繁华富庶的维内塔,在奔马之国,几乎没有小偷能够只靠行窃养家糊口。
所以福格特的父亲挣面包主要还是靠打零工,碰到集市、庆典、礼拜等人多的场合才有机会搞搞副业。
打零工也有淡季和旺季。旺季例如春耕、秋收的时候,福格特的父亲总是最后被雇佣,雇主实在没得挑才会收留他。淡季的时候,福格特的父亲则永远第一个解雇,因为只要看到他的木头假肢,人们就知道他犯过什么罪。
对于福格特的父亲而言,失去一只手意味着他再也不会被大众所接纳。就连路人看见他迎面走来,也会捂紧钱袋、握住佩剑。
于是福格特的家庭陷入了“因贫致偷、因偷致贫”的死循环,永远无法逃脱。
在老福格特的记忆里,他的童年就是跟随父母在城镇与城镇之间辗转跋涉,农忙去乡下农庄找活干,入冬回到城镇打零工。
当然,还有偷东西。
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成为小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福格特八岁就被父亲派去偷东西小孩子更灵活、更不引人注目,而且就算被抓住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一直偷到十六岁,福格特不敢再继续了。因为他已经长出胡须、喉结,已经是小伙子了。
成年人行窃被抓住,可就不是教训几句或是扇几巴掌那么简单。每次看到父亲的假肢右手,年轻时的福格特发自内心感到害怕。
所以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福格特向他的母亲告别,从他父亲的掌控中逃离,跑到了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城镇,想要重新开始。
说来有趣,福格特从小偷到大,从来没有失过手。他的本事可不是他那半路出家的父亲能比得了的,他是很厉害的三流小偷,厉害到单凭盗窃就能过得很好。
打算洗心革面、清白做人的福格特,却发现自己连糊口都做不到了。
因为没有一技之长,福格特只能靠卖力气过活。
挖陶土、烧火窑,像牲口一样从早干到晚,挣到的工钱却只能换个温饱。
就在福格特感觉自己再也撑不下去了的时候,他的人生迎来了第一道曙光收留福格特做小工的陶匠把他请到家中,隐晦得表示想要招他做女婿。
明面的理由是“经过反复考察,认定他是个可靠、老实的小伙子”。
实际的理由是陶匠的独女早就对福格特芳心暗许,磨得这个老鳏夫不得不答应。
很难通过老福格特今天的样貌推测二十岁出头的他拥有怎样优越的外形条件,只能姑且认为年轻时的福格特比较符合当时的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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