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家伙的职责就是专找人的麻烦,这般针对自已也不算意外。此次怀疑自已的兵马数与收入数来,也自有他的道理在。看来真是做官莫做亏心事啊,不然立即就有人找上门来问罪了。
现在天下未乱,还不能乱干坏事,自已这来自未来的野心家,可不能提前在丁原这大汉的忠臣面前暴露了。
何白于是叫道:“本官一战杀灭了一万余白波贼人,降伏了三万余人。共缴获了粮草十万石,银钱无数。若按朝庭的奖惩规定,就算是按照最少的一千钱斩首功来计算,本官当可得五千万钱的斩首功赏钱。本官为一郡的武官之首,用缴获来赏赐自已与麾下的士卒,不用花费朝庭的半分钱粮,这也是可以的。本官既有如此之多的钱财,多召收一点私兵,好为国家镇守郡县,讨伐贼寇,这又有何不可?”
汉时除了有募兵、征兵、戊兵以外,还允许将领与文官拥有一定的私兵。这私兵又分两种,一是宗兵,一是家兵。
宗兵是以宗族子弟为兵,平日四散干活,有事则召集起来随宗主作战。因是同一宗族,所以宗兵的凝聚力最强,几乎没有战败就四散而逃的情况。再看这个家族尚不尚武,战斗力非常之强。
家兵就是宗族人口稀少,而特意四处召拢勇士兵马成为家仆与宾客。这是在春秋战国时,就传下来的蓄养宾客死士的习俗了。只要你养得起,不造反作乱,基本上是随便你养,就是养个一万大军也不算多。当然,真的养上一万人,那就随时有朝庭官员上门来监察了。你不造反养这么多的人马干嘛?
何白身为一郡都尉,在纷乱之时多召一点私兵也是允许的。就像是朝庭的大员,曾镇压黄巾起义的三大将之一的朱儁,就召集了五千家兵征伐交趾,一战成功。所以在何白有钱时,多召一点私兵完全没问题。
丁原沉思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好为难何白的,于是气焰一低问道:“此事的确是因本官不知究竟之故,才发生此等事来,不知何都尉欲要如何解决此事?”
何白叫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谁杀的人,便自已出来领死吧。”
吕布怒道:“人是吾杀的,有胆便上前来取吾之首级吧。”说着,把画戟朝地上一顿,激起了无数的碎石。只是看那副模样,怎么也不像是束手就擒的样子。
何白此时也颇感为难,吕布这家伙虽然武功天下无敌,真要杀他,一千多人一拥而上,也不是杀不了。但是代价太大,不值得,也不舍得。可是真这样放过了他,好像又太便宜丁原这老小子了。
这时候成齐偷偷摸摸的挤了过来,向何白悄声说道:“主公,那将的武技极高,我只跟他斗了十数回合,就几次差点丧命,若非有余化上前来帮忙,我一时还脱身不得呢。主公,不如把他召至您麾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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