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谋反可是十恶之罪,比贼盗重多了。
“那些人本也是良人,可却自愿放弃户籍,逃隐山中不说,还从贼,这就不能容忍了。”幕僚对律法这块是很熟的,“我建议对那些俘虏的贼匪全都处斩,而对那些从贼逃民,则全部贬为奴隶,打入贱籍,最好是直接列为私奴婢,公开售卖。”
幕僚建议把那些人贬为奴隶,然后卖掉,得了钱既可用于剿匪,还可以拿来打点下上级。
隋朝的奴隶很多,其中大部份的来源就是战俘以及贼匪乱民们。
据说在都城大兴,有四成的人口是奴婢,大兴城的贵族官僚士人们,他们的生活一天都离不开奴婢,就连大兴城的众多寺庙道观里,都一样有许许多多的奴隶。
奴婢多,奴隶交易也多。
奴婢市场很大,需求量也大。
开皇律和大业律都明确规定了奴隶的地位,律比畜产,奴隶就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跟牛马一样,他们在士农工商僧道之外,属于贱民。
隋朝的奴隶阶层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除了最底层的奴婢外,还包括了官户、杂户、部曲等。
杂户是因前代犯罪而没官、散配诸司驱使的官奴。
官户则是蕃户的总称,即前代配隶人户或本朝配没的少数部族战俘人户。
部曲是被主人放免之后,仍留在主人家效力使役的奴婢,
这些人的身份有细微区别,但均属贱人。
奴隶连姓都不配有,部曲有名有姓,但都属于贱民。
奴隶还有官奴婢和私奴婢,官奴婢自然是隶属于官府的,私奴婢则是私人所有。
幕僚之意,把那些寨中逃民全打为官奴婢,然后发卖给私人,这样他们就成了私奴婢,而章丘县衙则得一笔卖奴之钱。
至于这样干,那些逃民们的感受,是没人管的,反正他们自己都放弃了大隋的户籍,那他们就不属于大隋子民了。
张仪臣想了想,道,“罗成破寨之时既然已经斩杀七贼,那么余下二十九贼就不必杀了,没为奴隶,至于那些从贼的逃民,可没为官奴。罗成不是说让他们修筑兵站吗,那就让他们在那里修兵站。其余财产田地等,统统没入归官。”
幕僚提醒张仪臣。
“罗成的先锋有两千人,战兵就五百,还有辅兵一千多。这些人不是府兵,没有粮饷,如今出战剿匪,还得给他们些甜头的。剿匪之获,可令罗成留下一半发给郡兵乡勇们,剩下一半上交县衙,然后使君再从中拿出两成给罗成等郡兵乡勇军官们之赏用。”
皇帝不差饿兵。
郡兵乡勇们自带干粮来打仗,剿匪总得有好处的。
若是要求罗成把缴获所得都上交,那就有些不近人情了。
“那些郡兵乡勇剿匪之时肯定会趁机私抢战利品的。”
“肯定会,但就算他们私抢后,肯定多少也还会留下一些来上缴的,私抢的咱们不要管,表面上缴的这些,使君也还得留一半给罗成他们,然后剩下一半再拿两成赏给罗成等军官,最后三成才入县衙府库。”
“水至清则无鱼啊!”幕僚提醒。
没好处,谁跟你拼命剿匪?
张仪臣点了点头,“好,你来给罗成回一封书信!”